孤儿的认定条件?

日期:2022-12-09 15:07 来源:清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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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地方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和条件认定。我省孤儿的认定条件是:具有本省户籍的,失去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一方死亡另一方查找不到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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