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概述

养老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建立养老保险基金,在被保险人因年老达到规定条件时,按照权利义务关系和社会再分配原则,向被保险人提供老年基本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在这一制度下,在劳动者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向其支付养老金等待遇,从而保障其基本生活。

申请对象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享受待遇

 

按规定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年满60周岁,且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无力参保县及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退休人员老年生活保障金和未参保高龄职工老年生活保障金的,可以按月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办事服务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恢复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

办理地址

线上办理

关注“福建居民养老保险”微信公众号或者关注支付宝“福建居民养老保险”生活号进行办理。

线下办理

前往各乡镇村(居)委会、各乡镇保障所办理。

缴费标准

2019年1月起,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定缴费档次和缴费补贴标准调整为12档,分别为(括号内为缴费补贴):200元(40元)、300元(50元)、400元(60元)、500元(70元)、600元(80元)、700元(90元)、800元(100元)、1000元(120元)、1500元(140元)、2000元(160元)、2500元(180元)、3000元(200元)。

 

缴费方式

依照国家政策规定,自2019年开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费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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