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为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条件,预防疾病,保障人体健康,国家对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
概述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一)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六)商场(店)、书店;(七)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等场所时,由《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设置的许可前置条件,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外的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卫生许可证。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营业。
申请对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
(一)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
(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
(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六)商场(店)、书店;
(七)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等营业性场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政策文件
申请说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公共场所经营活动,依法卫生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填写《卫生许可证申请书》。行政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598-5322686。
开始申请
申请材料
(一)现场办理时提供:
1.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办理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告知承诺书。
(二)取得卫生许可证3个月内需提交(新办、延续):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2.公共场所地址方位 示意图、平面图、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
3.50个房间以上住宿场所、人工游泳场所、安装集中式空调通风系统的场所应提供一年内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办理流程
(一)窗口办理流程,尤溪县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健康窗口受理→决定。
(二)网上办理流程,网上提交办理材料→审批机构对所提交的材料进行网上验证→受理→决定。
办理地址
办理地址:1.PC端,2.移动端,3.APP端
收费标准
无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