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财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清流县财政局 时间:2017-01-12 15:53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精神,按照《清流县财政局政府财政信息公开实施暂行办法(试行)》、《清流县财政局政府财政信息依申请公开操作细则》、《清流县财政局政府财政信息公开申请及答复格式文本》等制度,现向社会公布2016年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主要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几个部分。本报告统计数据时间段为:201611日—20161231日。

一、概述

2016,清流县财政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认真执行加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和配套性工作,有效推进了清流财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目前,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一名兼职人员具体负责,通过政府网站、其他形式公开等途径积极做好政府财政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6]83号),本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创新公开方式,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原则,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着力推进财政部门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全面打造法治财政、创新财政、廉洁财政和服务型财政。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全面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根据《清流县财政局2016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认真落实本单位政务公开的职责。一是进行“两个清单”公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展示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时时动态更新。二是进行PPP项目的信息公开。公开政府和社会资本参与方式、回报机制、项目实施情况。三是进行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公开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经营业绩考核有关情况、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和监督检查情况。四是进行预决算公开。公开县、乡两级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预决算公开,公开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向社会公开本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五是依法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监督。落实政府预决算公开主体责任,依法主动公开经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常委会批准的政府预决算、预算调整、预算执行报告及报表,并对县政府财政转移安排、执行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

2、规范信息公开及时性。政务公开工作主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宣传栏、公告、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进行公开。落实“马上就办”公示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通过公告栏、互联网、内网,对单位落实“马上就办”情况进行一季一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协调解决政务公开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问题,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推进、协调、监督局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局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牵头组织做好政务公开具体工作,组织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组织对局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我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和上级有关精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其内容基本反映了清流县财政部门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016年度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财政信息30条,累计主动公开政府财政信息13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161-12月,我局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类信息12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4条,规划计划类信息4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4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6条。

(三)主动公开的形式及相关渠道。通过政府网站、其他形式公开等途径主动公开信息,积极向相关部门提供信息动态,努力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公共信息资源的需求。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6年依申请公开信息160条,未收到申请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1、对重要意义认识不足。有些股室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足,信息公开缺乏时效性,公开内容不及时、不全面。

2、宣传力度小,公众参与度低,无法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二)改进措施

  一是充实公开内容。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探索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制度,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二是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政务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主动公开情况说明。20161-12月,我局主动公开信息数30条,其中:网站公开24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

截至 2016年底,我局依申请公开信息数160条。

附:《清流县财政局信息公开情况表》                              

(二)附表

              清流县财政局信息公开情况表

计量单位

2016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30

139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30

139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清流县财政局

20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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