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和《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事项的通知》(明政办网传〔2018〕32号)、《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流县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清政办〔2018〕81号,以下简称《任务分解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汇总清流县财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形成。报告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清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jql.gov.cn)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清流县财政局办公室联系。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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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结合财政工作特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严格遵循依法公开,及时准确、注重实效、方便群众原则,着力推进全县财政收支情况、政府和部门预决算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有效落实一系列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取得积极成效。
(一)加强领导,落实分工
成立了以张增旺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邱勇卫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公开办(挂靠局办公室),安排专人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根据任务变化及时调整人员组成。每条信息经股室责任人初审、分管领导审阅、单位主要领导签批后公开,确保信息数据准确详实,方便群众查阅和办事,县政府数字办提供技术保障。
(二)突出重点、稳步推进
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以财政中心工作为主轴,以公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导向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财政政务公开的重点领域主要包括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五个方面。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主动公开财政收支情况。以门户网站平台,以办公自动化系统程序规范和要素约束为基础,通过网站的“预决算公开”专栏,及时准确公开财政收支情况,并对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进行分析,预判财政收支走势,解释说明收支运行中可能引发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2.主动公开减税降费情况。联合县物价部门对照上级文件明确取消、停征和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征收逐项进行清理检查,目前有关政策已按规定落实到位(由县物价局进行公开)。
3.主动公开收费和基金情况。落实系列降费,主动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情况,按有关要求编制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将清理后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收费项目目录所载明的收费部门、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等在门户网站公开,并及时根据政策变化适时更新目录清单,确保了上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征收有关政策逐项落实到位。各执收单位在收费场所全面公示本单位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算单位、收费范围和对象、收费依据、收费单位监督电话、价格主管部门投诉电话等。
4.主动公开政府债务信息。及时公布上年度县级政府性债务情况。
5.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情况。公开包括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专项资金管理、‘三公’经费等一系列与财政预决算相关的信息,全部纳入平台管理,内容分级分类,一目了然,方便公众查阅监督,如:2018年主动公开了《关于清流县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关于提请批准2017年清流县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2017年清流县本级“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情况》等。
6.主动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全面公开今年县政府转交我局承办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提案办理结果,2018年度主动公开“清流县财政局关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49、5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2件,“清流县财政局关于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201896号、第201820号、第47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3件,及时回应,接受群众监督。
7.主动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全面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在政府门户网站跟踪“福建省政府采购网”链接,发布采购信息、中标公告及县级政府采购目录等信息。使社会公众及时了解政府采购制度的发展变化、商业机会、采购要求以及采购活动的进展情况,提高政府采购的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8.主动公开其他应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局限于:一是公开扶贫资金监管、扶贫绩效评价办法(包括精准扶贫脱贫、社会救助托底保障等信息)、一事一议事项、财政监督、会计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法规类信息;二是制定并公布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对象、依据,及时公开抽查结果;三是公开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县域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及涉及民生的重大财政专项支出的管理办法、分配结果等财政预算信息;四是公开县直机关出差人员差旅费执行标准;五是公开本局机关履行职能相关的其他公共服务类信息;六是公开本单位机构人事信息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2018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有关精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其内容基本反映了我局全年以来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018年度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财政信息78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财政信息24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坚持将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在“清流县人民政府网站”首页显著位置设置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财政局”,依照规范分设相应的子栏目,集中公开各类主动公开文件材料。
2018年清流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主要围绕《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流县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要求,结合县委县政府相关工作指导和清流县财政局财政工作实际,制定了《清流县财政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落实。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清流县财政局政府信息主要是通过清流县政府公开栏和清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开相关信息。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将本单位已进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电子版、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的)报送至县“两馆”(档案馆、图书馆),方便公众查阅,努力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公共信息资源的需求。同时及时公布政务公开的咨询、投诉、举报电话,设立政务公开意见箱。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主动参加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办的“在线访谈”活动,并在日常工作中通过电话、面对面、电子邮箱等形式对政策开展解读。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2018年度未收到相关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2018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书面申请。历年累计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主要涉及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的内容,不便对外公开。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个别股室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强、信息公开范围比较局限、公开内容不够精细等问题。2019年,我局将按照《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跟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全局上下传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的期盼,继续夯实工作基础,努力做好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把公开透明财政作为财政工作的基本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继续以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为重点,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和质量,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扎实做好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三)进一步加强干部工作水平。加强对本局全体工作人员的教育,利用干部学习大会认真学习《条例》和其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不断提高他们合理、准确地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能力,努力做到应公开的全部公开,不予公开的做出解释,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有效、便民利民。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二)附表:《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附表: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18年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78 |
249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78 |
249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 |
/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 |
/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 |
/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 |
/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 |
/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 |
/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 |
/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 |
/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 |
/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 |
/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 |
/ |
行政复议数 |
件 |
/ |
/ |
行政诉讼数 |
件 |
/ |
/ |
清流县财政局
2019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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