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物价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1-05 16:45 | 来源:清流县物价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清流县政府信息公开《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认真做好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通过清流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县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本报告有关统计数据时限为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联系电话5322379。

  一、概述。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一)本年度共制作获取政府信息42条,其中应主动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有41条,全部通过清流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和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实现全文电子化网上公开,网页访问量达1.56万人次。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分工协作,规范工作流程,由局办公室负责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长效机制,认真落实清流县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各项制度,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凡是本局制作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都要经过相关股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进行保密审查,通过审核后才予以正式对外公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局2015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4条。

  (二)本年度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有价格政策、政府定价、行政事业单位收费项目标准、民生价格信息、经费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等类别。

  (三)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清流新闻网、县政府政务信息集中公开栏等形式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年度未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未建立独立的价格信息公开网站,主要依托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本单位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平台。今后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和落实各项制度规范,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对外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及附表

  (一)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15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41

114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41

114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清流县物价局

                    201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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