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0550400-2017-00018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清流县物价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3-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及清流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自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认真做好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通过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本报告有关统计数据时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联系电话5322379。
一、概述
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条例》、《办法》和《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要求,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分工协作。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确定一名副局长为分管领导,负责协调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具体工作。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清流县物价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下达给各股室,并督促各股室逐条逐项抓好落实,切实做到全面彻底、及时主动公开本部门形成的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创新信息公开形式。我局以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为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平台,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实行全文电子化公开;对重要信息和公告还在政府政府信息集中公开栏进行公开;本局价格监测中心采集的《清流县民生价格信息》,则同时在政府门户网、清流新闻网、有线电视台、物价局微信公众服务平台等多种渠道进行发布。我局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发布渠道,便于公众及时获取价格政策、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长效机制,认真落实清流县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各项制度,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凡是本局制作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都要经过相关股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进行保密审查,通过审核后才予以正式对外公布。
(四)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2月底前已完成对全县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清理审核,确定了清流县本级2016年有资质的53家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及收费项目清单,并及时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单位均无权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7月中旬清理公布了县级管理的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局2016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4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5条。
(二)本年度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有机构职能、价格政策、政府定价、行政事业单位收费项目标准、收费目录清单、民生价格信息、经费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等类别。
(三)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清流新闻网、县政府信息集中公开栏、微信等形式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年度未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近年来,我局能够按规定及时准确地公开本部门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今后我们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和落实各项制度规范,及时对外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及附表
(一)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16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84 |
155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84 |
155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清流县物价局
2017年1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