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及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自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认真做好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通过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本报告有关统计数据时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联系电话5322379。
一、 概述
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条例》和《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要求,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一)加强组织实施。由于单位人事变动,我局及时调整充实了由局长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一名副局长为分管领导,负责协调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具体工作。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清流县物价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下达给各股室,并督促各股室抓好落实,及时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我局以政府门户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平台,实行全文电子化公开政府信息。本局价格监测中心采集的《清流县民生价格信息》,在原有发布平台(电视台、政府门户网站、清流县新闻网、清流物价局微信平台)的基础上,与清流县最大的微信平台“清流网”签订合作协议,约定该平台每月为清流县物价局发布价格新闻、动态、信息不少于6条,并且每月应有一条信息上其页面头版头条。在县政府信息集中公开栏中开辟“清流价格信息”专栏,每月定期公布“清流价格监测”相关数据及分析资料。我局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发布渠道,便于公众及时获取价格政策、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健全完善清流县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各项制度,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都要事先经过相关股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进行保密审查,通过审核后才予以正式对外公布。
(四)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制度。2月底前已完成对全县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清理审核,确定了清流县本级2017年有资质的51家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及收费项目清单,并及时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单位均无权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
2.对收费目录清单实施动态管理。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或停征41项中央设立的涉及企业或个人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我局认真对照中央及省市对应取消或停征的收费项目,对2017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进行重新清理规范,并在政府门户网予以重新公布,确保上级出台的取消或停征收费项目的减负政策全部落实到位,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
3.公布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开展涉企收费清理整顿,经清理审核,于8月份公布了《清流县涉及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其中包括2017年7月31日前由国家和省制定出台的二十二个部门共计35项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做到收费目录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
4.公布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积极组织开展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并于12月底在政府门户网公布了县级管理的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5. 做好价格监测预警和民生价格信息发布工作。全年共采集发布《清流县民生价格信息》57期,发布《我县主要农副产品、重要能源、建材、农资价格监测情况简析》12期。
6.推行预决算公开。认真落实部门预决算公开主体责任,于1月16日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清流县物价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8月29日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2016年度清流县物价局部门决算说明》,公开内容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三公”经费支出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局2017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9条。
(二)本年度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有机构职能类2条,价格政策、规范性文件类5条。
(三)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县政府信息集中公开栏、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微信公众平台等形式公开。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2017年度没有需要解读的相关政策情况。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2017年度未接到要求回应社会关切的问题。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年度未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事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能够按规定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准确地公开本部门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认真落实各项制度。今后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对外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附表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17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7 |
249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7 |
249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清流县物价局
2018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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