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物价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清流县物价局 时间:2019-01-09 23:08

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法定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以及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流县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认真总结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通过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本报告有关统计数据时限为201811日至20181231日,联系电话5322379

一、 概述

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条例》《办法》规定和《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要求,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认真组织实施。调整充实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确定一名副局长为分管领导,负责协调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具体工作。及时制定了《清流县物价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下达给各股室,督促指导各股室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多渠道公开信息。我局主要以政府门户网站为平台,实行全文电子化公开政府信息。积极拓展价格信息发布渠道,在县政府信息集中公开栏中开辟“清流价格信息”专栏,每月定期公布“清流价格监测”相关数据及分析资料;及时在清流电视台、政府门户网站、清流县新闻网、清流网微信公众号和清流物价局微信平台发布本局采集的《清流县民生价格信息》,以便于公众及时获取价格信息,加强市场价格预期引导。

(三)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十项制度,并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都要事先经过审议和保密审查,通过审核后才予以正式对外公布。

()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实行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及时清理公布2018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做到收费目录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确保上级出台的取消或停征收费项目的减负政策全部落实到位,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

2.公布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开展清理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并于12月底在政府门户网公布了县级管理的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3. 做好民生价格信息发布。全年共采集发布《清流县民生价格信息》53期,发布《我县主要农副产品、重要能源、建材、农资价格监测情况简析》12期。

4.落实预决算公开。认真落实部门预决算公开主体责任,按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清流县物价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和《2017年度清流县物价局部门决算说明》,以及“三公”经费支出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局2018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6条。

(二)本年度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有机构职能类5条,价格政策、规范性文件类5条,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4条。

(三)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县政府信息集中公开栏、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微信公众平台、电视等形式公开。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2018年度没有需要解读的相关政策情况。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2018年度未接到要求回应社会关切的问题。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年度未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事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本年度我局能够按规定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准确地公开本部门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认真落实各项制度。现因机构改革,我局属于撤并单位,今后不再独立对外发布政府信息。

六、附表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8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4

256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4

256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清流县物价局

20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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