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公安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清流公安局 时间:2018-01-03 10:23

   

      

 

 

 

 

 

 

 

清公综〔201788

 

 

清流县公安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行组织编制。全文包括概述、公文类政府信息基本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清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jpl.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清流县公安局办公室(地址:清流县龙津镇碧林北路269号;电话:0598-5333722)

一、概述

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2017年我局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县局成立了以局党委委员、驻局纪检组组长张进德任组长,局党委委员、指挥中心主任陈年昌任副组长,指挥中心民警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研究、协调和解决相关重大问题,下设办公室,挂靠指挥中心,并指定一名民警兼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职责、审查、程序、反馈、备案和监督等制度。依据公安局的职能定位,及时将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在清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同时按要求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报送县图书馆和档案馆。

(三)建立工作机制及学习宣传情况。为依法满足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深化便利、实用、有效原则,依托网站载体,不断拓宽政府公开信息渠道。积极与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沟通,及时发关于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公安队伍建设、公安机关出台的举措、警情预报等方面的信息。2017年在清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传工作动态120余篇,采用100余篇。被福建法治日报、三明日报等省市媒体采用30余篇。全县治安、派出所、交警、刑侦、出入境管理、羁押场所等窗口单位都在接待办事点以公示栏的形式公布了《办事指南》、有关申领办理事项的条件、程序、收费标准、依据和投诉、举报的途径等内容。积极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先后组织了交通安全宣传、禁毒宣传、110宣传日、警营开放日、科技活动周、《宪法》宣传等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宣讲、发放宣传材料和民警现场解答群众咨询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和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强化公开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类别和形式。2017年以来共制作获取政府信息30条,其中主动公开16条,在互联网上发布全文电子化信息16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为“机构职能”、“法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另外14条信息因涉及国家秘密或警务工作秘密等原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之规定未予主动公开。公开形式主要有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和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

()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2017年在县龙津广场开展户籍和禁毒政策解读2场次,向群众解读相关政策数量2项。

()回应社会关切情况。2017年县局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的方式回应社会关切情况。共召开新闻发布会2场次,分别是227日召开“打黑恶缉枪爆”专项行动工作新闻发布会;620日召开“低、慢、小”管理工作新闻发布会。

三、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全年未收到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复议、申诉和诉讼情况

2017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诉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务舆情监测情况

加强对互联网和手机信息的巡查监控,及时封堵删除有害信息,严防其制造影响;开展依法打击整顿网络政治谣言专项行动,加强网上侦察,努力保障网络安全保障。实现对重点网站实时有效控制,强化网络舆情的巡查处置,确保第一时间发现,落地处置,将负面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提升发现预警处置能力,落实网上24小时巡查监控,每天对网上舆情进行监测,加强舆情正面宣传引导,净化社会文化环境。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广大群众对公安信息的需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差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便民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时效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此,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更新理念、创新载体,将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执法依据、办事程序和相关政府信息作为重点,充分借助公共媒体资源,加大公安机关新闻发布力度,及时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公安工作信息,努力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到新水平。

七、附表和说明

  201711日-1231日,清流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申诉、咨询、收费、人员、经费等情况,按照《条例》要求,通过列表详细说明情况,通过数字全面反映效果,通过统计认真分析质量,通过总结提升工作水平。具体见附件。

 

附件:清流县公安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报表

 

 

 

 

   清流县公安局

201813

 

 

 

 

 

 

 

 

 

 

 

 

附件

清流县公安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报表

计量单位

2017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6

346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6

332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清流县公安局办公室              2018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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