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言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行组织编制。全文包括概述、公文类政府信息基本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清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jpl.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清流县公安局办公室(地址:清流县龙津镇碧林北路269号;电话:0598-5333722)。
一、概述
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2018年我局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努力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和人员设制情况。根据局领导班子成员分管任务变动情况,及时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充实,成员由局各室队负责人组成,局办公室落实人员兼做好此项工作。同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2018年度绩效考评项目。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有工作目标,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保障,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制定完善了《清流县公安局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清流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清流县公安局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清流县公安局政务公开审议制度》、《清流县公安局政务公开评议制度》、《清流县公安局政务公开反馈制度》、《清流县公安局政务公开备案制度》、《清流县公安局政务公开责任制度》、《清流县公安局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清流县公安局政务公开举报监督制度》、《清流县公安局政务公开考核制度》、《清流县公安局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依据公安局的职能定位,及时将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在清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同时按要求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报送县图书馆和档案馆。
(三)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充分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县政务服务中心我局分中心、微博、微信公众号和新闻发布会作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宣传平台,及时发布关于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公安队伍建设、公安机关出台的举措、警情预报等方面的信息,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今年以来,共被政府门户网站采用部门动态信息105条;开展在线访谈1次;上传网上调查和意见征集各1次。
(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进一步推进出入境管理、车辆管理、户口登记管理、户籍制度改革、居住证申请办理和出租房屋居住人申报等政策措施信息公开。及时通过微信和门户网站公开车辆管理、户口迁移及政策,公开捡拾抚养公告、居住证等相关信息。今年来共公开13例捡拾抚养公告、1例申请前往香港定居公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类别和形式。2018年以来共制作获取政府信息66条,其中主动公开15条,在互联网上发布全文电子化信息15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为“机构职能”、“法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和“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主要有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和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
(二)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2018年在县龙津广场开展交通、户籍、禁毒和防范集资诈骗等相关政策解读6场次。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传政策解读文件3份。
(三)回应社会关切情况。2018年县局主要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的方式回应社会关切情况。共召开新闻发布会3场次,分别是2月26日,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5月22日,召开标准地址二维码“智慧房屋”应用宣传新闻发布会;7月26日,召开“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
三、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未收到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另外有51条信息因涉及国家秘密或警务工作秘密等原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之规定未予主动公开。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诉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公开工作收到的社会效果不明显;二是公开的广度深度不够,公开信息领域需要进一步拓宽;三是在加强基础性日常管理、丰富政务公开方式等方面还存在不足。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坚持政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意见精神。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把政务公开常态化。让更多群众及时了解我们的工作动态,结合反馈信息,着力提升服务水平。二是强化信息公开力度。有效借助微信公众号、电视媒体等加大传播力度,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三是强化信息公开业务技能,特别是信息审核水平,结合部门业务的特殊性,全力解决信息公开难题,让信息公开度最大化。四是强化创新能力,及时、详细解答群众对公开内容的疑问。五是强化信息公开多样化。及时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警务信息、工作信息和警方提示。同时,借助公共媒体资源,加大法治宣传和信息公开力度,切实提高为民服务职能水平。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和附表
我局2018年度内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清流县公安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报表
清流县公安局
2019年1月3日
附件
清流县公安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报表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18年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15 |
361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15 |
347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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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公安局办公室 2019年1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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