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公综〔2019〕56号
各室、所、队,驻局纪检组: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做好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和对福建、对三明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按照《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流县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要求,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着力抓好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以公开稳预期、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督,进一步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一、着眼稳定预期,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一)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围绕清流县公安局2019年工作重点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确保政策内涵透明、信号清晰。严格落实省、市、县有关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的要求,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对人民群众和媒体关注度高的内容要跟进解读,通过新闻发布会、政策例行吹风会发出权威声音。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定调、自觉把关等“第一发言人”职责,带头解读政策,主动引导预期。
责任部门:经侦、治安、刑侦、出入境、禁毒、交警等相关部门
配合部门:指挥中心(办公室)、政工室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新出台的重要改革措施、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容易引发媒体和公众关注的政策文件,牵头起草部门要认真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制定应对处置预案。进一步强化舆情回应意识,坚持将政务舆情回应作为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的重要环节,落实政务舆情回应的主体责任。要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及时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加强重大突发事件舆情风险源头研判,增强回应的针对性,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主动与宣传、网信等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健全完善重大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快速反应机制。
责任部门:政工室、网安大队
(三)增强解读回应效果。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提高图片图解、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解读形式比重,探索运用政策简明问答、网络问政、政策进社区等方式,多用客观数据、生动案例,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真正让群众看得到、能理解。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要注重提升解读的准确性、权威性、贴近性。对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要主动快速引导、释放权威信号、正面回应疑虑,推动解决实际问题,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
责任部门:经侦、治安、刑侦、出入境、禁毒、交警等相关部门
配合部门:指挥中心(办公室)、政工室
二、强化权力监督,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
(一)推进重要决策公开。进一步推进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将意见收集、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布。在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中,要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的评估,及时调整完善,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责任部门:指挥中心(办公室)
配合部门:各室、所、队,驻局纪检组
(二)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围绕县公安局年度重点工作、阶段性专项打击整治行动、重大活动安保工作等重大决策部署,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局属各部门要将主要措施、实施步骤、职责分工、监督渠道及工作进度、存在问题等信息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加强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切实增强抓落实的执行力。
责任部门:指挥中心(办公室)、警务保障室
配合部门:各室、所、队,驻局纪检组
(三)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根据机构改革后的新职能,及时调整完善行政执法机关权责清单,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利用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标准、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基本信息和执法结果信息。探索建立群众意见反馈互动机制和公示平台管理维护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社会监督。
责任部门:法制大队
配合部门:各室、所、队,驻局纪检组
三、聚焦政策落实,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加强“打、防、管、控”信息公开。围绕刑事打击、风险防范、社会治安管控”等公安职能工作,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及时依法公开相关信息。
责任部门:指挥中心(办公室)
配合部门:各室、所、队,驻局纪检组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围绕“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着力做好“证照分离”改革、压减行政许可等方面的公开工作,助力打造公平透明的环境。加大各类证明事项清理减并力度,对确需保留的证明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
责任部门:法制大队
(三)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突出做好社会高度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
责任部门:指挥中心(办公室)
配合部门:各室、所、队,驻局纪检组
(四)细化财务信息公开。各部门要在预决算批复完成后及时公开预决算与“三公”经费的信息。
责任部门:警务保障室
四、优化服务功能,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一)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县公安局上传至清流县政府和市公安局网站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
责任部门:指挥中心(办公室)
(二)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理顺清流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安微博等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原则,做好开设整合、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
责任部门:政工室、网安大队
(三)加快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结合机构改革职责调整变化,及时梳理编制公开进驻办事大厅的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进一步整合优化县公安局一楼和交警大队二楼办证大厅“一站式”功能,实现“一个窗口”“一次办理”。推动更多服务事项“一网通办”,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
责任部门:法制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治安大队、交警大队
五、提升工作质量,确保工作落实。
(一)强化组织保障和工作监督。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理顺和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县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要把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体系要求落实到位,让监督机制发挥刚性约束作用。要做好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工作,推动培训范围向领导干部覆盖。根据政务公开新任务新要求新职责,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
(二)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局属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确理解掌握相关规定,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既要在公开数量上有所提升,更要在公开质量上有所优化。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确保有序衔接、平稳过渡。加强新条例的宣传解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引导社会公众有序参与,为贯彻落实条例营造良好氛围。
(三)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对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有力、积极参与的部门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对重要信息不发布、重大政策不解读、热点回应不及时、信息发布不准确的要严肃批评、公开通报;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欺骗公众,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清流县公安局
2019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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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公安局办公室 2019年9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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