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清流县工信局 时间:2021-01-19 17:11

清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规定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本年度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清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fjql.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清流县工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98-5321343,邮箱:qljxj555666@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条例》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工信工作实际,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充分运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等形式,积极做好工信信息公开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监督保障机制。我局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重要事项列入议事日程,明确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坚持常抓常议。在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明确各股室职责、主动公开的事项、依申请公开的各项规定程序等,并按要求指定人员负责更新信息公开专栏。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查要求,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定期自查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并由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督促整改落实,全面推进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加强主动公开意识,切实履行公开职责。一是严格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实时公开信息。2020年在县工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发布了机构职能栏目10条、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栏目3条、规划计划栏目4条等主动公开信息共17条;二是做好信息送交。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于每月5日和20日分两次集中送交县档案馆和图书馆,电子文本与纸质文本同时送交。全年按要求送交档案馆、图书馆存档文件17篇。2020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加强内容建设,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20年县工信局着力推进重点领域相关信息发布的相关工作。一是推进重点项目信息公开。完成技改投资备案63项,完成技改投资18.0548亿元,比增67.7%;全年共组织各类招商活动142场(次),新签约项目148个,总投资168.54亿元。其中,合同项目136个、意向项目12个,新开工落地项目94个,总投资138.38亿元。二是落实项目资金补助。(1)对参与电力直接交易的所有用户2020年一季度用电量免于偏差考核,为企业减免违约费用8.2万元;在执行春节短周期电力直接交易的基础上,鼓励企业再参加3月份的短周期电力直接交易,为参加直购电企业节约用电成本207.2万元;强化电力保障,减免基本电费,为企业减少成本支出56.94万元(其中减免基本电费56.17万元,违约金减免0.77万元)。(2)鼓励企业增产增效,为20余家符合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争取了省级、县级增产增效用电奖励资金334.5余万元。(3)加快县域产业固定资产投资补助,提前组织符合条件的9个工业企业申报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补助资金1400余万元。(4)落实疫情防控生产项目设备补助政策,鼓励康友(三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申报疫情防控生产项目补助资金,按新购置设备30%给予补助,补助资金159.69万元;(5)根据市委九届九次全会及《关于加快推进“一企一策”提质扩面工作的通知》精神,2019年以来先后签订“一企一策”7家,今年以来已兑现展化化工、伊科电子等6家工业企业固投补助、用电奖励等各类资金1000余万元。

     (四)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公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明政办〔2020〕47号)和《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清政办〔2020〕41号)要求,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进全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五)加强学习,注重能力提升。组织局各股室认真学习《条例》,通过微信工作群等渠道及时传达政务公开要点和有关政务公开知识,提升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素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2019年起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3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1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

 5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0

46

 0

行政强制

3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分类不够准确、明晰,内容要进一步拓展;二是公开的内容基本是文字为主,形式较单一、活力不够;三是宣传力度不够,一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不清楚。

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局将进一步落实整改:一是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社会各界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继续加强政府公开的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及时、全面、准确公开信息,二是丰富政务公开形式。更多运用图片、图表、图解等形式,加强可读性,方便群众获取信息,推进政务公开的规范化建设;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提高公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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