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要求编制的,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和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六个方面。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联系方式:清流县经信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8-5321343。
一、概述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明确专人专岗负责,负责收集整理和统一发布公开信息,达到了“全覆盖”,形成了横向广泛参
(二)加强决策公开。2018年,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对技术改造资金安排、化解过剩产能、电力直接交易、人事考录、重大项目建设等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公开公示,充分接受公众监督。
(三)加强公开渠道。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建立了多项措施。一是充分依托政府网站,把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积极做好有关政府信息的及时准确发布。二是开设“清流经信”微信公众平台,借助微信平台,宣传工业经济运行、重要项目进展情况、重要政策解读等内容,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三是积极开展与新闻单位合作,充分利用清流电视台、清流新闻网等媒体,及时报道工业经济发展相关信息和最新动态。
(四)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18年我局着力推进本年度的重点领域相关信息发布的相关工作。针对重点领域积极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严格规范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加强和改进公开载体建设,不断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一是在2月份发布图解《关于促进全县工业经济稳增长若干措施》的政策解读,认真为我县企业解读省市县出台的一系列促进工业经济稳增长的措施,东莹化工、展化化工、高宝矿业、伊科电子、汽枪厂等企业在奖励政策的鼓励下,开足马力加大生产;二是做好重大项目建设的信息公开工作,把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推动项目法人单位信息有效归集、及时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我局2018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本年度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有机构职能、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和其它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等类别。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县政府政务信息集中公开栏、微信公众平台等形式公开。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我局在2018年2月份发布图解《关于促进全县工业经济稳增长若干措施》的政策解读1份。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我局在2018年12月开展主题为“清流县工业经济发展”的在线访谈;2018年8月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关于工业转型升级” 的意见征集;2018年8月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关于减轻企业负担情况”的网上调查,并对调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2018年,我局未收到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送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二)2018年,我局无“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历年累计次数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公开内容有待完善,部分信息更新发布不够及时;二是公开制度有待健全,信息公开流程逐步趋于规范却仍未形成成文的操作制度;三是从事政府信息收集、整理等工作的人员力量有待加强。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认真梳理,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整理工作,补充完善已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扩大信息来源渠道,继续做好政策图解的发布工作,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生动性。二是逐步规范,进一步健全公开制度。继续健全信息公开领导负责制、上网信息审查批准制,建立信息公开操作AB岗制度,落实专职信息人员,努力做到“运转有序、把关严格、发布及时”,确保经信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
(二)附表。
附表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18年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40 |
162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40 |
162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
|
0 |
0 |
清流县经信局
2019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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