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准确把握社会公益事业建设规律和特点,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明确公开重点,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提升社会公益事业的透明度,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增强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二)基本原则。坚持依法依规,除法律法规有禁止性规定的外,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都应当主动全面予以公开。坚持突出重点,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明确相关信息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坚持高效便民,面向基层,贴近群众,运用多种方式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加强引导,便于群众知晓、理解和监督。支持问题导向,以公开促规范、促服务、促治理,推动共建共治共享,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工作目标。经过三年左右的努力,公开内容覆盖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各领域、各环节,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显著提高,社会公益事业透明度明显提升,社会公益资源配置更加公平公正,社会公益事业公益属性得到更好体现,全社会关心公益、支持公益、参与公益的氛围更加浓厚。
二、公开内容
(一)决策信息。对群众利益影响直接、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教育政策措施、重点教育项目等,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布决策依据,广泛听取意见,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决策中有序扩大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有关会议,增强决策透明度;决策后及时公开议定事项、相关文件及解读信息。
(二)管理和服务信息。重点公开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名录,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等审批信息,年检年报、评估检查、奖励处罚等管理信息,基本公共服务的项目清单、服务指南、服务标准、保障措施等信息,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提供公共服务等信息,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财政资金直接投入和购买社区公共服务,社区公共服务项目、对象、办理流程、责任部门、供给状况和绩效评估等信息。
(三)执行和结果信息。做好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等信息公开,重点公开相关政策、发展规划、经费投入和使用、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情况等信息。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工作进展情况,民办学校办学资质、办学质量、招生范围和收费等信息公开。
三、组织保障和监督考核
(一)增强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抓好组织实施。各股室要充分认识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将各项任务分解细化,统筹安排,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间、工作质量和要求,要强化组织协调,压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督促检查。各股室要加强对各自承担的重点任务公开情况的自检自查。教育局办公室将定期通报监督检查情况,对组织不力、公开不及时的;予以通报批评、限时纠正,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责任分解
清流县教育局社会公益事业
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股室分工
一级目录 |
二级目录 |
三级目录 |
公开内容 |
责任股室 |
社会救助 |
教育救助 |
救助政策 |
公开救助政策 |
资助中心 |
救助款物的管理使用 |
公开救助款物的管理使用 |
资助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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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
义务教育 |
政策与规划 |
公开政策与规划 |
中、初教股 |
经费投入与使用 |
公开经费投入与使用 |
计财股 |
||
困难学生资助 |
公开困难学生资助 |
资助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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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辍保学 |
公开控辍保学 |
中、初教股 |
||
县域义务教育均衡 |
公开县域义务教育均衡 |
中、初教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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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 |
政策与规划 |
公开政策与规划 |
初教股 |
|
经费投入与使用 |
公开经费投入与使用 |
计财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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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学生资助 |
公开困难学生资助 |
资助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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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 |
政策与规划 |
公开政策与规划 |
初教股 |
|
经费投入与使用 |
公开经费投入与使用 |
计财股 |
||
困难学生资助 |
公开困难学生资助 |
资助中心 |
||
职业教育 |
政策与规划 |
公开政策与规划 |
职成股 |
|
经费投入与使用 |
公开经费投入与使用 |
计财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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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学生资助 |
公开困难学生资助 |
资助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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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教育 |
|
|
职成股 |
清流县教育局
2018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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