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清流县民政局 时间:2024-01-09 10:41
                                          清流县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要求编制的,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

联系方式:清流县民政局办公室(地址:清流县龙津镇长兴中街138号  邮编:365300)   

联系电话:0598-5322278。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结构。根据局领导分工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相关的统筹、督查和上报工作。同时局各责任股室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对本股室工作任务进展情况进行协调、综合和汇总报送等工作,切实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班子经常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主动公开,扛实公开责任。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函〔2022〕28号)文件精神,2023年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共制作公开信息27条,其中主动公开27条,依申请公开0条。

(三)突出关键,推进重点领域公开。结合民政工作,重点公开了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老区扶贫资金使用等信息。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23年民政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数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27条。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23年度,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六)政府信息管理和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清流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

(七) 强化监督保障

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制定《关于印发政务信息发布审查制度的通知》,认真抓好政务信息发布审查,由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有序合法进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1

0

 0

行政强制

 4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从事政府信息公开人员队伍无专职工作人员,由办公室人员兼任;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不够及时;三是信息质量有待提升,部分信息不够规范;

改进情况:一是压实责任,提高发布质量,层层把关,保证信息高质量。 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做到合规合法三是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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