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4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清流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5-01-13 15:58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有关要求,全面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方面情况综述。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可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本单位政务公开受理机构联系地址:清流县龙津镇碧林北路1幢农业农村局办公室,电话,0598-7920100,邮编:365300,邮箱:qlnyj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总体部署,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4,我局围绕农业农村各项重点工作,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信息数12条,其中规范计划类信息2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2条,其他类信息8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申请流程,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程序、申请方式、申请内容、申请注意事项、答复时限等都做了详细规定。拓宽申请者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在规定时限内依法依规予以答复,上一年度结转受理0件,其中予以公开1件,部分公开0件,不予公开0件,无法提供0件。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今年以来,为规范政府信息的发布,维护农业信息资源的安全性、时效性、真实性、准确性与权威性,我局建立了《农业农村局信息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厉杜绝涉密涉敏信息的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根据上级要求,优化了农业农村栏目设置。新增资金政策及项目公开、资金分配公开两个栏目,进一步规范资金政策及项目公开内容。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情况,2024年在政府门户发布公示公告77条,乡村振26条,三农信息102,资金政策及项目公开87条,资金分配公开17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分管负责人统一领导、主要领导审批制度。2024年度我街未收到社会评议相关反馈。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学习,提高信息公开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认识,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高公开实效,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确保社会关心、群众关注的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

  现行有效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政务公开人才队伍建设不够,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足。二是政策解读质量不高;三是信息发布时间偶有滞后,信息审核不够严格。

  (二)改进情况:下一步,将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抓好改进提升。一是加强政务公开人才队伍建设,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学习培训,更好地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工作。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落实政策解读责任,进一步完善政策解读机制,丰富解读形式,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强化科室联动,在信息发布内容审核和时间把控上再发力,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公开。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且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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