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水利局政务公开反馈制度
来源:清流水利局 时间:2018-11-05 15:32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检验政务公开工作的成效,及时了解和掌握群众对政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纠正政务公开工作中出现的偏差,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建立通畅的反馈渠道。电话:5322849,电子邮箱:qlslbgs@163.com。

第三条  跟踪落实,解决群众问题。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收集整理,跟踪落实整改,及时解答和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

第四条  及时反馈,公开答复。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采取直接见面答复、会议通报、新闻媒体报道、政务公开栏和网站等形式公布,及时向群众反馈,确保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的落实。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