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审计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清流县审计局 时间:2012-01-06 00:00

清流县审计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要求编制的,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七个方面。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清流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审计局—工作信息—通知公告网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清流县审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清流县龙津镇凤翔街115号;邮编:365300;联系电话:0598-5328917)。

一、概述

201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按照制定的《清流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清流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制度规范,以依法行政、提高效能、促进反腐倡廉和建设服务型政府部门为目标,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拓宽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创新公开形式,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我局在清流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上主动公开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机构信息、政策文件、政府决策、工作信息、行政执法、人事信息、办事指南等。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通过清流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

2、其它公开方式。利用政府公开栏发布审计信息。

(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数量按照《条例》的要求,我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本部门产生的政府信息。目前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数累计达12条。利用政府公开栏发布审计信息7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1年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1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加强了组织领导,狠抓制度建设,丰富公开内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深入全面;主动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常态化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等问题。2012年,我局将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强化信息的时效性和工作规范化等方面下功夫,使审计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本局无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清流县审计局

二O一二年一月六日

附表:

2011年清流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计量单位

2011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12

43

其中:1.网站公开

6

30

2.政府公报公开

0

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传真申请数

0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0

4.网上申请数

0

0

5.信函申请数

0

0

6.其他形式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0

0

4.其他答复总数

0

0

行政复议数件

0

0

行政诉讼数件

0

0

行政申诉数件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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