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审计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清流县审计局 时间:2016-01-15 15:20

清流县审计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清流县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并附年度指标统计表。本报告数据的统计时限从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清流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0598-5328917)。

一、概述

2015年县审计局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精神以及《清流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规范》的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审计工作透明度,积极促进国家审计作为国家治理重要组成部分作用的发挥,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建立健全的工作机制,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班子成员按分工负责,各科室负责人具体实施,办公室组织、协调,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全年制作获取政府信息共1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类别和数量:2015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3条 、规划计划类信息 6条,其他应主动公开信息2条。
(三)信息公开形式:通过相关网站、其他形式公开等途径主动公开信息,积极向相关部门提供信息动态,努力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公共信息资源的需求。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截止12月31日止,尚无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无同意公开、部分公开和未予公开的信息以及就政府公开信息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收费及减免。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从2015年1月起至目前止,我局从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审计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审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的问题,主要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在以后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加强审计信息解读,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指导,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目前暂无

附:清流县审计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15年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1

942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1

67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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