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05127-0300-2018-00004
- 备注/文号:清审〔2018〕11号
- 发布机构:清流县审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6-29
2018年,县审计局政务公开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8〕43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明政办〔2018〕48号)、《清流县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清政办〔2018〕81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扩大公开范围,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现将我局2018年政务公开主要任务进行分解,请各股(室)、中心认真落实。
一、工作任务
(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 工作要做到公开透明。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单位讨论决定的事项、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责任领导:局各分管领导;责任股室:各股(室)、中心;公开时限:按进度据实公开)
2. 推进政策执行阳光透明。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要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做到让企业和群众“快知晓、会运用、多受益”。 (责任领导:局各分管领导;责任股室:各股(室)、中心;公开时限:按进度据实公开)
3. 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全面完成权责清单融合工作,推进机关权责清单网上公开,除涉密事项外,均应及时向社会公开。权责清单纳入机关政务公开清单或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强化权责清单的便民性,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责任领导:陈瑛;责任股室:办公室;公开时限:按进度据实公开)
4.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原则上都应全文公开。(责任领导:局各分管领导;责任股室:各股(室)、中心;公开时限:按进度据实公开)
5. 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上级审计部门部署安排,制定并公布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对象、依据,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责任领导:严和仁、伍炽昌刚;责任股室:办公室;公开时限:按进度据实公开)
(二)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6. 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按规定及时公开本单位预决算信息。(责任领导:陈瑛;责任股室:办公室及局财务;公开时限:按进度据实公开)
7. 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以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建设项目为重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保密审查程序,突出做好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等信息公开工作。(责任领导:局各分管领导;责任股室:办公室及局财务;公开时限:按进度据实公开)
8. 做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努力实现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全流程透明化,依法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的公开工作。(责任领导:伍炽昌;责任股室:办公室、支出股室、局财务;公开时限:按进度据实公开)
9. 做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推进精准扶贫脱贫、社会救助托底保障、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事件调查处理等信息公开。注重运用技术手段,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责任领导:严和仁;责任股室:相关业务股室;公开时限:按进度据实公开)
(三)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
10. 聚焦重大工作部署进行政策解读。聚焦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深化基础性关键领域改革、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积极扩大消费和促进有效投资、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等重大部署,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责任领导:局各分管领导;责任股室:各股(室)、中心;时限:按进度据实公开)
11. 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解读人”职责。单位主要领导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职责,每年至少1次通过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等方式解读重大政策,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责任领导:廖志明;责任股室:各股(室)、中心;公开时限:按进度据实公开)
12. 落实政策解读制度。制定和完善政策解读制度,全面贯彻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工作要求。(责任领导:局领导;责任股室:各股(室)、中心;公开时限:按进度据实公开)
13. 采取多样化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出台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时,牵头起草股室要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推广运用图表、图像、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好,避免误解误读。(责任领导:局领导;责任股室:各股(室)、中心;公开时限:按进度据实公开)
14. 抓好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重点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密切关注市场预期变化,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环境。(责任领导:局各分管领导;责任股室:各业务股室;公开时限:按进度据实公开)
(四)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15. 建立完善舆情回应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责任领导:局领导;责任股室:各股(室)、中心)
16. 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积极稳妥做好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责任领导:局各分管领导;责任股室:各股(室)、中心)
(五)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
17. 全面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 大力推行网上审批、智能审批,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制度,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提升用户体验,优化营商环境。(责任领导:陈瑛;责任股室:办公室)
18. 完善政府网站反馈机制。构建完善政府网站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答复,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安排专人负责“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在2个工作日内对转办的投诉问题进行处理、整改和回复,确保100%及时回复。(责任领导:陈瑛;责任股室:办公室)
(六)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
19. 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充分发挥政府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责任领导:局领导;责任股室:各股(室)、中心)
(七)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0. 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严格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做好衔接过渡工作。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责任领导:局领导;责任股室:各股(室)、中心)
21.组织开展条例宣传活动。结合条例实施10周年和新修订的条例出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责任领导:严和仁;责任股室:办公室)
(八)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
22.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健全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特别要做好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要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性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责任领导:局领导;责任股室:各股(室)、中心)
(九)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机制
23. 落实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要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持续推进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服务、国有企业经营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要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责任领导:局领导;责任股室:各股(室)、中心)
二、政务公开形式及程序
政务公开工作主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宣传栏、公告、新闻媒体、政府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多种渠道进行公开。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局各股室要积极主动将工作中形成的政务信息进行汇总,报分管领导审核,重要信息需报局长审核同意后交由局办公室进行公开。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廖志明局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协调解决政务公开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问题,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推进、协调、监督局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局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牵头组织做好政务公开具体工作,组织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组织对局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二)落实工作责任。局领导在签批文件时,应对文件公开类型履行好审核督促责任。各各股(室)、中心要按本方案做好统筹安排,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间、工作质量和要求,依法及时公开相关内容。坚持 “谁公开、谁负责”的要求,对公开内容进行发布审查,造成泄密事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三)严格监督督查。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纳入“年计划、季安排、月落实”的工作清单制度,对分解任务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股(室)、中心及时完成信息公开内容。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对各股(室)、中心年终绩效考评范围。
附:清流县审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廖志明(局长)
副组长:陈瑛、严和仁 、伍炽昌
成 员:吴英娇、罗水梅、张仁斌、李俊刚、吴初鸣、雷存金、张文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日常工作由罗水梅负责。
(此件主动公开)
清流县审计局
2018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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