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流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14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依法、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切实做到领导重视、责任明确,机制健全,公开主动,取得了较好成效。截至11月底,我局共更新发布信息68篇,其中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3篇,清流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门户网站65篇。现将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
我局领导历来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全县人口计生系统克服被动公开的思想,增强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为切实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单位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马小琴同志任组长,分管局长赵瑞莲同志任副组长,各相关股室责任人为小组成员,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晰了人员职责,强化了对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严格审查,健全机制
我局切实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真正做到以制度理事、管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落实。一是建立预先审查制度。把政府信息能否公开、怎样公开、在什么范围公开、公开时限等,作为审查内容。通过预先审查,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等,提升信息公开质量。二是严格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既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的问题,又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三是建立主动公开制度。对应当让社会公众或者服务对象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特别是计划生育证件办理程序、关系计生家庭的优先优惠政策等进行了及时公开。四是建立依申请公开制度。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受理申请股室、方式和程序等,在规定时限内做出公开的答复。对不能公开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三、拓展载体,丰富形式
为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我局采取多形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使群众更大范围、更多渠道地了解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办事程序。一是主动政府信息公开。今年来,我局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3条。二是在清流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网站开设了多项专栏,公开了部门职能、政策法规、办事程序、服务承诺、技术服务等各方面知识,定期对网站栏目及内容进行整理、补充和完善,不断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广大育龄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了解计生政策及各类知识,更新公开了65篇。三是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及县、乡镇、村(居)人口计生政务公开栏、宣传栏等,对临时性需要公开的内容进行张贴公示,公开人口计生法规政策执行情况、计生奖优政策执行情况、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情况、党员干部实行计划生育情况,形成了“阳光政务、便民服务、群众参与、共同监督”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新机制,让群众充分享有知情、参与和监督权利。
四、强化监督,确保实效
加强督查是完善政务公开、落实各项工作的重要保障。今年来,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督查力度,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通过督查,对发现的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即时研究办法加以解决,同时还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举报电话和意见信箱,有力推动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监督制约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督查督办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下一步,我们将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加大政务公开透明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制约监督机制,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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