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卫生健康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清流卫健局 时间:2021-01-18 16:13

清流县卫生健康局2020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清流县卫生健康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清流县卫生健康局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电子版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sm.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对本报告有疑问,联系清流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地址:清流县北大路55号;邮箱:qlxwjjbgs@163.com;电话:0598-8703562)。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清流县卫生健康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成效

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条,其中,在互联网上发布全文电子化信息14条,在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清流县档案馆、清流县图书馆)公开14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类别为机构职能1条和“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13条。 

2.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契机,印发《清流县卫生健康局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2)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在政务公开的内容上,结合工作实际,力求突出重点,重点公开内容有:本部门政策性文件及相关政策解读文件;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重大疾病防控、免疫规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疫情防控、应急处置与救援;“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信息等。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3)优化网上办事服务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一趟不用跑”事项占审批服务事项比例,实现所有审批项目纳入“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规范“双公示”数据报送机制。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建设,逐步面向公众开放电子健康档案,完成网上预约挂号功能与e三明平台完成对接。

4)加强社会重大关切舆情回应

一是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解读稿与相关政策文件联动发布。二是主动抢占疫情防控舆论制高点。与委网信办密切配合,开展网上舆论引导和舆情管控工作,及时分析研判涉明舆情态势做到舆情全天候预警、监控与引导。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我局未收到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2020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因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四)平台建设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机关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

2.健全管理制度。压实网站信息责任,严格落实信息发布责任人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日常监管,杜绝出现文字严重表述错误、内容更新不及时等问题,确保网站内容保障和日常信息维护工作及时到位。

(五)监督保障

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内容纳入《卫健局内部二级绩效考评方案》,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按照要求对机关规范性文件实现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报备,全程留痕,立卷归档,严格实行规范性文件公开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2

5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0

12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14500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能够按规定及时公开本部门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保障了公民对卫生健康等政府信息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但也还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数量较少,工作人员公开意识有待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加;三是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属性的界定能力需提高。下一步,我局将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对《条例》内容的深入理解,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好基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交流,及时主动公开本单位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一步满足群众对卫生健康政府信息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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