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清流县卫健局 时间:2025-01-22 16:58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有关要求编制。本年报在清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jql.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清流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电子版在清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jql.gov.cn,以下简称县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清流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电话:0598-8703562,电子邮箱:qlxwjj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清流县卫生健康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条例》规定和县政府的要求,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体责任,积极配合上级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维护人民卫生健康,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文件13份。在“健康清流”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25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局未收到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年内,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完善主动公开等多项工作制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四)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县政府所建的信息公开平台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各项制度。

  (五)监督保障

  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认真把好政府信息公开文字关、保密关、内容关,规范信息发布管理,确保发布信息安全、准确、有效。同时,定期开展检查,及时排查消除各类隐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不够规范;

  2.互动回应方面不够深入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规范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各项工作制度,规范答复程序、内容和格式。

  2.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回应公众关切问题,加强舆情监测和分析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清流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1月22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