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卫生健康局政务公开举报监督制度
来源:清流卫计局 时间:2018-11-07 16:43

第一条  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正常运转,使其在一个良好约束环境下,充分发挥其在执政中的优势效能,特制定政务公开监督制度。

第二条  实行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

1.内部监督,即派驻本单位纪检组人员负责实施监督政务公开工作,对行政过程中是否按照政务公开要求施政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纠正意见。

2.外部监督,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县政务公开办举报。

第三条  实行上下级互相监督的网络约束机制。上级对职权所辖的政务公开工作真正负起职责,常指导、帮助、教育、督促下级的政务公开工作;下级有权向上级反映情况、提出要求和观点。对政务公开工作过程中的不合理情况可向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提出。

第四条  本单位政务公开举报电话0598-8703562,电子邮箱:qlxwjjbgs@163.com。认真记录好群众来电,整理后向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汇报,进行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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