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旅游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清流县旅游局 时间:2016-01-20 15:15

清流县旅游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我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清流县旅游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清流县龙津镇北大路82幢;邮编:365300;电话:0598-5328208;传真:0598-5328208。

一、概述

2015年,我局在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务信息,认真抓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根据人事变动情况,我局进一步调整充实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指定专门人员按照要求做好信息的收集、发布工作,局办公室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进行督办,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落实。

(二)强化教育,提高队伍素质。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列入支部学习计划,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廉洁自律意识;不断开展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教育,进一步统一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明确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具体要求,确保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三)健全工作制度,提高办事效率。根据省、市、县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旅游行业情况,不断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清流县旅游局信息公开指南》和《清流县旅游局信息公开目录》,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考评奖罚等各项制度,且对公开的范围、公开的形式和要求等方面均作了详尽的规定,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调整、充实和完善目录分类。

(四)抓好质量,把握时效。一是把握信息公开范围。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二是把握信息公开重点。三是把握好信息公开时效。通过简化信息公开审批程序,将信息公开与文件审批相结合方式,确保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5年1月至12月底,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条。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1条。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类别

机构职能类信息5条、安全生产类信息7条、其它类信息5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我局的信息主要采取单位网站、公开栏和公开资料等形式进行公开,群众通过清流县旅游局网站可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5年本局未收到任何关于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收费。

五、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15年未接到任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方向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全局的中心工作开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工作开展的深度和力度还不足,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拟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服务公众。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信息目录。

(二)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畅通公开渠道。在抓好我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的同时,进一步发挥清流县旅游网公开渠道作用,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平台的及时性,向公众公布各项公开事项。

(三)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针对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积累经验,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15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7

91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7

91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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