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0513000-2017-00001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清流县旅游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1-10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引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我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清流县旅游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清流县龙津镇北大路82幢;邮编:365300;电话:0598-5328208;传真:0598-5328208。
一、概述
2016年,我局在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务信息,认真抓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根据人事变动情况,我局进一步调整充实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指定专门人员按照要求做好信息的收集、发布工作,局办公室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进行督办,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落实。
(二)制定计划,落实相关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上级相关规定,一是积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省市县举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二是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列入理论学习计划,开展集中学习,促进全体干部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三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等一系列制度。
(三)健全制度,提高办事效率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实施,一是对政府信息按照由近及远原则,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三类;二是按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编制了《清流县旅游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清流县旅游局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四)强化教育,提高队伍素质
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干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不断增强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廉洁自律意识;不断开展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教育,进一步统一干部的思想认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明确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具体要求,确保清流县旅游局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五)加强公开媒体建设,提高信息实效性
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除了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政务信息,还积极升级改造清流县旅游局官网、清流旅游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各类信息,及时更新,使政务工作更加透明,群众办事更加便捷。另外,对一些重要信息,通过各级的主流媒体予以公布,加大信息的覆盖面。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 2016年1月至12月底,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条。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6条。
(二)机构职能类信息4条、安全生产类信息7条、其它类信息4条。
(三)我局的信息主要采取单位网站、公开资料等形式进行公开,群众通过清流县旅游局网站可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6年我局未收到任何关于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16年未接到任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1)信息发布的内容不够全面深入,信息的时效性和规范性还有待加强。
(2)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和相关业务知识培训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制度建设。认真贯彻上级部门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结合单位实际,将制度细化到工作的每一环节中去,做到有章可循,有制可依,有据可查,形成以制度管公开、以制度促公开的长效机制。
(2)积极宣传省市在旅游行业的新政策、新举措、新成绩。
(3)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加强网上政务信息的采集和公开,最大限度的挖掘政务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及时公开和更新政府信息,拓展与公众互动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一)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指标名称 |
计量 单位 |
2016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15 |
106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15 |
106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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