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文体和旅游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清流县文旅局 时间:2025-01-14 10:42
                                  清流县文体和旅游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清流县文体和旅游局编制了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清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fjql.gov.cn/)进行公开。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清流县文体和旅游局办公室(地址:清流县北大路3号文旅综合楼六楼办公室),联系电话:0598-8705733,电子邮箱:qlwtj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清流县文体和旅游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局党组、局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严格遵循新修订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函〔2022〕28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条,其中,在互联网上发布全文电子化信息29条,在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清流县档案馆、清流县图书馆)公开29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类别为“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9条;全年未收到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诉和行政诉讼案件。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清流县文体和旅游局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13件,其中主动公开各类文件29件。围绕我局工作部署、阶段性工作成果、社会热点、市民关注等,及时发布各类动态信息,在微信公众号《清流文旅》发布各类信息255条。

2.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4年,我局共收到并答复依申请公开19件,申请人为自然人,已按规定要求处理完毕。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完善公开机制。信息公开范围扩大至全县,局办公室及时做好牵头协调工作,建立了信息公开日常管理和内容保障维护机制。二是做好主动公开。将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上网公布,编报信息公开年度报告。配合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今年以来,在局网站上发布政务信息29条。三是关注热点动态。掌握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和网民关注度较高的网络舆情引导方法和技巧,做到第一时间正面、权威信息回应发布,把握网络舆论主导权。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将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在网站首页醒目位置开设了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对可以公开的信息,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按要求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全面、及时、准确地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对外公开。

5、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网站信息公开维护和保障,督促相关处室及时更新发布政策法规和服务指南,积极更新工作动态,使清流县文体和旅游局网站成为政务公开、文旅政策宣传、公众交流的平台,打造“阳光文旅”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29

0

29

行政规范性文件

29

0

2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9

0

0

0

0

0

2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9

0

0

0

0

0

2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2024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认真贯彻《条例》规定,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总体进展良好,对照上级要求和群众期待,清流县文体和旅游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政策解读的形式有待进一步优化。针对以上问题,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提升政府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切实加强信息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提高信息质量;三是健全信息公开制度,牢牢把握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确保信息全面、及时、准确的公开。同时将利用公众号等渠道做好政策信息发布,从群众的信息需求点和兴趣点出发制作形式多样、简明清晰的政策解读,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清流县文体和旅游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9件(主办19件,协办10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0件,包括6件主办,4件协办;政协委员提案19件,包括13件主办和6件协办。代表委员满意率为100%。依据《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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