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
来源:清流县安监局 时间:2018-08-23 09:40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8〕28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明政办〔2018〕60号)和《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流县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政办〔2018〕114号)要求,扎实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准确把握社会公益事业建设规律和特点,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明确公开重点,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提升社会公益事业的透明度,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增强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二)基本原则。坚持依法依规,除法律法规有禁止性规定的外,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都应当主动全面予以公开。坚持突出重点,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明确相关信息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坚持高效便民,面向基层,贴近群众,运用多种方式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加强引导,便于群众知晓、理解和监督。坚持问题导向,以公开促规范、促服务、促治理,推动共建共治共享,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工作目标。经过三年左右的努力,公开内容覆盖本行业领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各领域、各环节,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显著提高,社会公益事业透明度明显提升,社会公益资源配置更加公平公正,社会公益事业公益属性得到更好体现,全社会关心公益、支持公益、参与公益的氛围更加浓厚。

二、公开内容

(一)公开决策信息。加大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重大决策公开力度,对群众利益影响直接、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建设项目等,要广泛征求意见并将各方面合理意见体现到决策中,结合实际尽可能把意见采纳情况予以公开。提升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重大决策公开实效,公开前要认真评估公开的效果,避免引发不必要的攀比、炒作,公开后要认真对待并依法处理公众提出的相关意见。

(二)公开管理和服务信息。全面公开基本公共服务的项目清单、服务指南、服务标准、保障措施,及时准确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提供公共服务等信息。推动公开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财政资金直接投入和购买公共服务,公共服务项目、对象、办理流程、供给状况和绩效评估等信息。

(三)公开执行和结果信息。加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主动公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尤其是面向困难群众的扶持、救助等政策落实情况和主要成效。深化社会公益事业建设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公开,准确记录资金的具体流向并向社会公开。鼓励开展社会公益事业建设评估,科学评价政策落实效果,及时公开评估结果。

三、公开重点

以社会高度关注、公益色彩浓厚的社会公益事业为重点,着力推进脱贫攻坚、灾害事故救援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发布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救援、次生灾害预警防范等工作情况及动态信息。

四、工作要求

(一)加大公开力度。要充分认识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除法律法规有禁止性规定的外,主动、全面、及时地公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对群众利益影响直接、社会关注度高的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重大决策,要广泛征求意见并将合理意见体现到决策中,尽可能把意见采纳情况予以公开。制定出台的政策文件,要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政策出台后,要注重运用客观事实进行解读,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避免误解误读。要加强对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热点舆情的预判、跟踪和处置,进一步提高对社会关切事项引导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二)编制公开清单。着力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并从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环节梳理细化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应当公开的事项,进一步明确相关事项信息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制定公开事项清单,并在政府网站及时公开,涉及的公开内容应纳入主动公开目录。公开清单的内容应根据法规政策的调整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的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三)优化公开方式。要按照内容权威、格式规范、体例统一的要求,在政府网站设立专题专栏集中发布相关政府信息,便于公众查询利用。稳妥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共享和数据开放,为部门间核对和社会开发利用提供条件。针对社会公益事业主要服务基层和特定群体的特点,灵活运用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手机短信、公告栏、宣传手册、政务服务平台等多种载体和方式,定向发布,精准推送,提升信息覆盖面、到达率,确保人民群众看得到、看得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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