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林业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清流林业局 时间:2019-12-26 16:31

 

2019年林业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清流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林业局工作实际,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高政府信息水平,有力辅助促进其他工作开展。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本局2019年度报告中的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11日起至20191231日止。本报告在清流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清流县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5320295)。现将2019年度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及“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政府、透明政府、阳光政府的重要举措,切实推进了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年来教育局主动公开林业信息、政策文件、规划计划等政府信息96条,其中机构职能6条,行政许可4条,规划计划2条,法规规章3条,应急管理和环境保护各1条,其他应主动公开3条,林业类信息77条。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1.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始终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单位工作议事日程。同时,根据人员变动,及时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进行调整充实。健全领导机制,确保林业局的政府信息工作顺利开展。 

2.落实工作责任。为全面落实工作任务,保证工作的高效运行,我办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主动对硬件设施进行完善,对办公所需要的电脑、电话等设备进行全面保障,并建立健全工作网络,保证政务公开的正常运转。为了促进工作落实,主动将政务公开纳入常规考核,督促工作不力、配合意识不强的科室进行整改,通过监督考核,全面提高科室及所属人员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服务质量。

3.提高政务信息质量。一是公开的内容不断充实。我局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以及已公开内容的删补。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公开单位信息。

4.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96条。

5.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为:森林采伐管理、规范林业行政执法、林业安全生产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年度工作部署和重要会议内容;经批准的财政预算、决算报告,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等

6.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6

6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1

 0

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5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8

 16536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本局虽然在加大林业行政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如林业行政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界定还有待规范、对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深度有待进一步深化,这些均需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为此,下一步本局将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深化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挖掘信息资源,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二是强化责任抓落实。结合自身职能,进一步理清自身应公开的相关内容,坚决执行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三是加强对相关政策的学习,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总结积累经验,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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