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地镇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清流县灵地镇 时间:2019-12-26 19:37

    

  灵地镇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组织编制。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附表等六个方面,并在清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jql.gov.cn)进行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灵地镇党政办联系,地址:清流县灵地镇群英街237号,邮编:365313,联系电话:0598-5451002,传真:0598-5451001,电子邮箱:qlldacd@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领导,完善体制 

  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镇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一是进一步完善领导机制。由党政办分管领导任组长,党政办人员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政办公室,由党政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进一步强化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各站所实行目标责任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形成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打牢我镇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的组织基础。二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我镇始终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政务公开工作全过程,建立健全了《灵地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审核制度》、《灵地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依法申请公开制度》、《灵地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规章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把握重点,全面推进 

  今年以来我镇进一步加强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程度,加大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力度。牢牢把好六个重点环节:一是要求政策性、管理性文件、规章、规定等要及时公示;二是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招标采购等行政行为的程序和结果要公示;三是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在决策前及时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四是健全完整的公示途径;五是建立健全主动公开目录;六是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按照上级要求成立便民服务中心,目前进驻便民服务中心窗口有劳动保障所、扶贫办、村建站、民政办、残联等。

  (三)加强审查,适时公开 

  每季度认真梳理公开目录,严格执行季度公开制度,公开前认真做好本单位的保密审查工作,同时对内容进行动态管理,确保信息公开及时规范,接受群众的监督。我镇对政务公开事项的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全部通过上墙、上栏、上网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公开发布,并结合实际,补充调整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规范政务公开工作。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四)拓展平台,全面公开 

  利用政务公开宣传栏、展板、宣传册及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开计生、民政、城镇居民养老、医疗保险、村镇规划、财政、征迁等工作动态,并安排专人负责更新、报送,让灵地镇辖区群众及时了解全镇工作内容及近期动态,提高行政效率,构建新型服务政府。

  2019年通过清流信息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数74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 63条;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重大建设项目信息4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信息3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条;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1条。截至第四季度,我镇在《清流县人民门户政府》网站公开工作动态5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2019年起)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0

0

行政强制

3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9

11456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镇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目标要求,仍然存在不足,一是存在内容与类别不符的情况;二是动态新闻多,公文类信息少;三是更新不及时。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结合我镇工作实际,抓好政务信息规范,将社会关心、群众关注的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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