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灵地镇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来源:清流县灵地镇 时间:2019-09-29 11:38
  为全面推进新形势下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依法保障公众对各项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公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不断提高各项工作的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

    二、公开原则

    一是依法公开原则。政务公开工作依照党内监督条例、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

    二是真实公开原则。公开的内容真实可信,办事的结果公平公正。

    三是注重实效原则。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循序渐进,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四是有利监督原则。要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有利于党员和群众行使监督权。

    三、公开内容

    一是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围绕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面临的突出问题、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措施等方面,重点做好相关政策举措、扶贫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行业扶贫相关财政资金等信息公开工作。围绕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方面,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信息公开。

    二是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切实保障基本民生、推动解决重点民生问题为着力点,突出做好就业、教育、医疗、养老、征地、公共文化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围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加大医疗服务、药品安全、医保监管、疫苗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

    三是细化财政信息公开。编制 “三公”经费预算,在公开预算信息的同时一并公开“三公”经费预算,做到预算工作细化和透明化,便于理解。通过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 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有力地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规范权力运行,推进廉洁政府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我镇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理顺和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根据政务公开新任务新要求新职责,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专职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

    二是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培训,使其准确理解掌握相关规定,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既要在公开数量上有所提升,更要在公开质量上有所优化;要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加强对新条例的宣传解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引导公众有序参与,为贯彻落实条例营造良好氛围。

    三是加强相关基础工作。强化信息化手段运用,做好政府信息管理等基础性工作。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依法公开本机关的“三定”规定等信息,及时制定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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