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乡政府2011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清流县李家乡人民政府 时间:2012-01-09 00:00

李家乡政府2011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的要求,现公布2011年李家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部分。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李家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李家乡珠山路88号,邮编:365312,电话:0598-5431001)。

一、概述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乡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作为重点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分析形势,进行思想动员,落实领导责任,部署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有力地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加强《条例》学习培训

2011年,我乡充分利用互联网、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条例》,扩大全乡对施行《条例》的知晓度和认知度。同时通过举办培训、讲座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规范性培训,提高对《条例》的贯彻执行能力。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李家乡政务公开工作按照《条例》的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镇政府的政务信息。

宣传栏公开是我乡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2011年以来,我乡共累计发布政府信息251条,主动公开数为212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为73条,机构职能类信息16条、规划计划类17条;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50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21条,科教文体卫生类7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28条,公开的形式还以广播和其他形式公开。

三、咨询情况

本乡2011年度网上未有市民在线咨询。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乡2011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政府支出和收费

本乡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来源于本乡的相关部门。由于本乡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此为也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未发生收费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1年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也仍存在一些问题: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还需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项目还需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渠道还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针对我乡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将采取如下措施:一是加强薄弱环节的建设,积极推进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深度发展。二是加强载体建设,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继续办好政府网站。进一步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督促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李家乡人民政府

20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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