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SM05910-0100-2018-00023
  • 备注/文号:李政〔2018〕63号
  • 发布机构:清流县李家乡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6-28
李家乡2018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清流县李家乡 时间:2018-07-03 20:09

 

 

为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8〕43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明政办〔2018〕48号)、《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流县2018年政务公开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清政办〔2018〕81号)文件精神,对照主要工作任务,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坚持正确、准确、及时,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以政务公开推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和服务方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主要任务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1.政府工作要做到公开透明。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政府讨论决定的事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党政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2.推进政策执行阳光透明。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要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做到让企业和群众“快知晓、会运用、多受益”。(党政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3.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公开。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原则上全文公开。(人大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4.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8〕28号),进一步推进精准扶贫脱贫、社会救助托底保障、食品安全、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等信息公开。注重运用技术手段,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党政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5.聚焦重大工作部署进行政策解读。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实现赶超有机统一,聚焦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深化基础性关键领域改革、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积极扩大消费和促进有效投资、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等重大部署,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党政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6.落实政策解读制度。制定和完善政策解读制度,全面贯彻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工作要求。(党政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7. 采取多样化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出台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时,牵头起草股室要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推广运用图表、图像、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好,避免误解误读。(党政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8. 抓好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重点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密切关注市场预期变化,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环境。(党政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1.全面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2016〕66号),大力推行网上审批、智能审批,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制度,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提升用户体验,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闽政通APP、12345便民服务平台融合应用,整合部门政务服务平台,构建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党政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2.规范和完善办理指南。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完成审批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党政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1.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充分发挥政府微信公众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2.加强新媒体平台维护管理。按照“谁开设、谁管理”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加强“两微一端”日常监管和维护,对维护能力差、关注用户少的可关停整合。(党政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四)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1.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新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做好衔接过渡工作。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党政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2.组织开展条例宣传活动。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10周年和新修订的条例出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党政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3.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健全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特别要做好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要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性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党政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4.部署开展《清流县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编制工作。部署开展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编制工作。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要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持续推进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服务、国有企业经营、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要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党政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思想认识。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新形势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量建设,使其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相适应,切实将政务公开工作抓好、抓实。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对照实施方案,落实专人逐项抓好落实。要围绕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按程序按要求上报公开政府信息,同时做好我乡政务公开内容的保障工作。(三)加强宣传教育。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学习《意见》精神,大力做好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宣传工作,使服务对象了解、知悉我乡政务公开内容和有关要求,扩大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的知晓面,提高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的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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