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龙津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清流县龙津镇 时间:2021-01-14 16:33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镇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成。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本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清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fjql.gov.cn/)进行公开。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清流县龙津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地址:清流县龙津镇长兴南街17幢;电话0598-5322725,电子邮箱:lj5322725@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清流县龙津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准确、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镇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条,其中,在互联网上发布全文电子化信息45条,在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清流县档案馆、清流县图书馆)公开45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一)2020年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1.强化领导,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组织体系府信息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为确保此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镇党委、镇政府按照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纪检监察监督协调、党政办组织实施的原则,从强化组织领导入手,狠抓政府信息公开组织体系建设。

2.按照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领导小组。我镇府信息公开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人大主席任副组长,成员由党政办、财政所、计生办等负责人组成,各村都成立了村务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了镇、村齐抓共管,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3.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约机制,完善了各项制度。我镇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强调坚决不走过场,不应付了事,不搞假公开,注重质量和实效。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有部署、有安排,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方法、步骤、目标,下发文件、开会部署,特别对各站所工作提出严格的考核制度,通过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4.改进党的作风,转变政府职能,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依法行政,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到推动农村经济跨越式发展的高度来,进一步统一认识。

5.加强重点领域公开。在预决算方面,按照县里要求,全面公开我镇年度政府财政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等,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在脱贫攻坚方面,对扶贫政策、资金发放、人员认定等情况进行信息公开,在镇里、村里公示栏公示,方便群众进行监督核查。在民生保障方面,积极宣传医疗、教育、社保、医保政策,及时公开临时救助、困难人员及贫困人员补助资金发放等情况;加大对救助人员信息公开监督核查。在安全生产方面,主动公开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救援、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次生灾害预警防范等工作情况及动态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2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9条;规范性文件类信息5条;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9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度,我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也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平台维护情况

我镇根据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优化情况及时加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内容保障工作,通过指定专人,健全信息公开审核机制,确保我镇信息公开能有效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2019年起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5

5

3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0

  0

行政强制

  3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9

5739584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创新上还需进一步提高。由于党政办事务繁杂,难以配备专职信息公开人员,要保证政信息公开的内容常换常新有一定难度。

2.公开尺度难把握。如何根据信息不同性质制定不同的保密级别仍有大量工作要做,信息是否公开保密等尺度较难把握。

3.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和研究政信息公开工作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长效的工作新机制。

(二)改进措施

1.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的科学、民主

2.增强信息公开工作能力。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全面,需要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我镇将全体工作人员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象,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格式的培训,提高每一位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技能,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

3.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我镇将认真对照《条例》和县政府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确定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工作;充分利用好网络这一平台,尽可能实现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主动找公开,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便利的服务,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府公信力。

4.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镇2020年度内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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