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龙津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清流县龙津镇 时间:2024-01-10 17:04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统计数据时限为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本报告在清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jql.gov.cn,以下简称县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清流县龙津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地址:清流县龙津镇长兴南街17幢;电话0598-5322725,电子邮箱:lj5322725@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清流县龙津镇人民政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贯彻落实依法行政、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现将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0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3条;其他类信息1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严格按照《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和我镇信息公开有关制度,对需要主动公开的信息,按照有关要求的格式、时效性,准确、规范地在网站相关栏目进行发布,在主动公开信息中,始终“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尽最大限度地把政策、法规、新闻动态及时通过各种渠道对外公布。二是督促各部门落实信息上报任务,及时反映有关重大活动、工作进展等情况。坚持把群众关注的热点内容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及时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积极抓好清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百善之城 大美龙津”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的信息发布。在信息公开后及时将纸质文件及电子材料存档并报送县档案馆和图书馆,并按季度准确填写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表。

(五)监督保障情况。定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检查,自查自纠,及时整改,规范我镇政务公开工作,按照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增加政务公开工作的透明度以及群众参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

2023年,我镇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以下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力度不够大、范围不够广;二是政策解读工作不够细致。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为了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保证信息公开的规范、及时,我镇将在今后着重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做好做实信息公开,尽量多公开,及时公开,针对群众关注的问题领域,做到“能公开多公开,应公开尽公开”;二是加大政策解读的力度,争取做到深入浅出,用直白的语言、规范化的表格解读相关政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清流县龙津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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