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赖坊乡人民政府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个方面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并公布在清流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林畲乡党政办联系(电话:0598-5261009;传真:0598-5261048;电子邮箱:qllsxzfbgs@163.com)。
一、概述
一年来,我乡立足实际,认真贯彻《条例》精神,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文件要求,以依法行政、提高效能、促进反腐倡廉和建设服务型政府部门为目标,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拓宽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创新公开形式,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加强领导。成立以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党政办工作人员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了解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存在问题,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措施,有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乡党政办,具体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落实和保密审查工作,并指定一人专门负责政府信息的统计和报送。
(二)健全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程序、范围、责任查纠等进行详细规定,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全程监督监控,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全面。
(三)强化学习。召开乡村干部及乡直部门负责人会议,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政务公开暂行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防止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泄露国家秘密,做到既维护国家秘密安全,又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强调公民参与意识,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网上公开是我乡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2015年,我乡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条,全文电子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0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5年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0件,收理公开答复数0件,不存在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全乡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全乡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我乡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加强了组织领导,狠抓制度建设,丰富公开内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部分信息的公开还不够及时,政府信息咨询服务功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程度还需要进一步拓展,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扩大应用;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2016年,我乡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强化信息的时效性和工作规范化等方面下功夫,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等基本制度,进一步加大培训和学习力度,对保密信息进行分类,进一步把握“公开”与“保密”的尺度,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强调公民参与意识。同时也对政府信息进行监督,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与群众沟通的渠道更加畅通。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 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2015年清流县林畲乡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林畲乡人民政府
2016年2月1日
附表:
2015年清流县林畲乡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指 标 名 称 |
计量单位 |
2015年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20 |
219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20 |
52 |
2.政府公报公开数条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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