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畲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清流县林畲镇 时间:2022-01-25 17:27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林畲镇人民政府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电子版在清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jql.gov.cn,以下简称县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林畲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电话:0598-5261009,电子邮箱:qllsxzf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林畲镇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函〔2021〕34号)等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扣“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宏观政策落地见效、强基础抓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抓保障促落实等方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制发主动公开文件37份,其中机构职能类28份,政策及规范性文件类6份,规划计划类3份。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扎实做好本单位相关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及答复工作,2021年度我镇未接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上一年度结转受理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严格按照《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和我镇信息公开有关制度,对需要主动公开的信息,按照有关要求的格式、时效性,准确、规范的在网站相关栏目进行发布,在主动公开信息中,始终“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尽最大限度的把政策、法规、新闻动态及时通过各种渠道对外公布。二是督促各部门落实信息上报任务,及时反映有关重大活动、工作进展等情况。坚持把群众关注的热点内容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及时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按照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我镇信息公开工作均在清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jql.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认真做好相关栏目的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及时性,内容的规范性。利用微信美篇等方式拓宽公开渠道,丰富信息公开途径。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建立我镇信息公开制度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定期开展信息公开督查,对有关程序,公开内容、时效性等进行检查,及时发现解决问题。二是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一名专人负责日常事务,形成以党政办为主线,各部门、站所配合的工作体系,保证我镇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进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

   2021年度,我镇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和时效性有待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规范。三是工作人员政务信息公开理论水平不足,业务能力有待加强。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按照《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林畲镇政务公开有关制度,建立信息发布审查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二是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和有关站所学习《条例》等政务信息公开业务知识和相关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和相关业务水平,及时、准确、规范的完成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定期开展自查自纠,接受社会的监督,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林畲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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