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05906-0300-2018-00019
- 备注/文号:嵩政〔2018〕89号
- 发布机构:清流县嵩口镇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6-29
嵩政〔2018〕89号
嵩口镇人民政府
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8〕43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明政办〔2018〕48号)和《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流县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清政办〔2018〕81号)的要求,结合镇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上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坚持正确、准确、及时,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得更加科学规范,确保维护好政府公信力。以政务公开推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和服务方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为建设“生态文明、和谐美丽”新嵩口营造公开透明的良好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1.认真落实决策公开。政府集体研究制定的的事项、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都应及时公开,重大工作部署及时进行政策解读,做到让企业和群众“快知晓、会运用、多收益”,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责任部门:各有关部门)
2.推进权责清单公开。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工作,及时主动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我镇最新权责清单,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责任部门:镇党政办)
3.落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根据我镇2018年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收件情况,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原则上都应全文公开。(责任部门:镇人大办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4.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进一步明确嵩口镇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争取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提高监管公信力,规范“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责任部门:镇党政办)
5.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将财政资金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和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资金制度的重要举措。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统一安排部署,扎实推进政府财政预算、决算公开。(责任部门:镇财政所)
6.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以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建设项目为重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保密审查程序,突出做好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等信息公开工作。(责任部门:镇项目办)
7.进一步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扩大公众监督,增强公开实效,努力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不断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益。(责任部门:镇项目办)
8.进一步推进精准扶贫脱贫、社会救助托底保障、食品安全、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等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信息公开,(责任部门:各有关部门)
9.主动做好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镇直有关单位起草政策文件时同步制订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政策性文件同时公布,特殊情况下公布解读材料最迟不得超过政策文件公布后的3个工作日。重点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注意事项以及新旧政策差异等,使公众更好地理解掌握政策内涵。(责任部门:各有关部门、镇党政办)
10.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解读人”职责,通过新闻发布、政策吹风、安排访谈、发表文章等多种方式,特别要充分运用政府新闻发布会权威发布平台,做好重要政策的发布和解读工作。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责任部门:镇党政办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11.落实政策解读制度。严格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工作要求。聚焦重大工作部署,重点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密切关注市场预期变化,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推广运用图表、图像、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好,避免误解误读,更好引导舆论。(责任部门:各有关部门)
12.加强社会重大关切舆情回应。积极回应对就学就医、住房保障、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安全、养老服务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各部门要落实责任、快速反应,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及时消除不实言论,正面引导社会舆论。特别重大或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及时准确做好事件原因、后果、影响等信息公开,确保不失声、不缺位。对重大政务舆情回应不及时、不准确而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问责。(责任部门:镇宣传室、镇党政办)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13.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不断强化互联网思维,用足用好新媒体,加强门户网站、“温泉小镇幸福嵩口”微信订阅号等新媒体建设,充分发挥其灵活便捷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积极构建基于互联网的一体化公共服务体系。(责任部门:镇宣传室、镇党政办)
14.推动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标准化。强化为民办实事,从审批事项设立、审查审核规则、服务场所建设、网上审批运行、办理机制创新、监督检查及评价等方面推进落实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责任部门:镇党政办)
15.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共享共用。认真、及时、准确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强化政务数据汇总。需要其他部门相关政务数据时,凡可从省市县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共享得到的数据,不再向公众重复采集。(责任部门:镇党政办)
16.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反馈机制,不断健全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答复,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安排专人负责“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在2个工作日内对转办的投诉问题进行处理、整改和回复,确保 100%及时回复。(责任部门:镇党政办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17.深化“放管服”改革,严格按照“精简、规范、效能”的原则和“放管服”改革工作方案要求,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责任部门:各有关部门)
18.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完成审批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责任部门:各有关部门)
19.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制度,积极优化营商环境,完善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标准化,推进政务信息共享共用。(责任部门:镇行政服务中心)
20.强化办事服务信息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公开的办事服务信息是否准确规范、与实际工作是否一致等,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责任部门:镇行政服务中心、镇党政办)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21.提高政府门户网站管理服务水平,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闽政办〔2017〕 65 号),强化责任管理,做好常态化抽查通报,不断提高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加强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严格网站开办整合流程,规范网站名称域名管理。加快推进网站集约化建设及整合,进一步健全站点建设、内容发布、组织保障等体制机制。完善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 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进一步健全网站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确保用户信息安全。(责任部门:镇党政办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22.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加强“温泉小镇幸福嵩口”微信公众号建设、日常监管和维护,充分发挥其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责任处室:镇宣传室、党政办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23.整合政务热线电话,按照《福建省12345便民服务平台监督管理办法》(闽政办〔2016〕179号)中便民服务专线清单,把各类便民服务诉求专线电话整合到12345热线电话,加强政务热线日常值守和督办考核,提高热线服务水平,更好接收群众诉求。(责任部门:镇党政办)
(四)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24.及时根据新修订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新修订条例的宣贯活动,营造良好氛围。(责任部门:镇党政办、宣传室)
25.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工作。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严格审查,在做好保密审查的前提下,特别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责任部门:镇党政办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26.组织修编我镇政务公开目录清单,力争在年底前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并在年度报告中公布工作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目录清单要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责任部门:镇党政办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政务公开工作是推进阳光行政,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重要途径,要加强对新形势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各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对照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积极抓好政务公开重点任务的落实。
(二)强化监督考核。各部门要结合各项业务工作统筹推进,早安排、早落实,镇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重要信息不发布、政策不解读,公众关切不回应,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应部门的责任。
(三)强化保密审查。好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任何信息未经审核一律不得发布,任何涉及国家安全和有保密要求的信息均不得发布。
嵩口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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