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溪镇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清流县嵩溪镇 时间:2021-01-15 16:04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以下简称《格式》)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清流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http://www.fjql.gov.cn/)。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嵩溪镇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清流县嵩溪镇嵩北路28号,联系电话:0598-5251040,邮编:365304,电子邮箱:5251040@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嵩溪镇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办法》《格式》等相关规定,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按照要求认真完成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为全镇实现科学发展新跨越服务。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镇制作、获取政府信息51条,其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条,作为依申请公开信息数0条,不予公开信息数18条。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一)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情况

1.健全工作机制。一是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具体日常工作由党政办主要负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二是建立健全六项制度。我镇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审查和监督等六项制度,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做到了无泄密事件的发生。

2.围绕重点领域加大公开力度。预决算:按照县财政局的要求,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办理政府办公用品采购。重点项目建设:主动公开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及时准确公开重大项目建设的备案、审批、招投标等信息。社会公益事业:主动公开疫情防控各项政策和文件要求等信息;主动公开扶贫政策、扶贫专项资金安排、扶贫项目建设情况和全镇65户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名单、措施、成效等信息;主动公开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救援、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次生灾害预警防范等工作情况及动态信息。

3.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按照上级部门的规范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信息送交、统计报送等具体工作进行规范。对照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全面梳理细化本镇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已于2020年完成本镇政务信息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工作并及时公开。实行领导负责制,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和检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以依法公开、真实公开、规范高效、强化监督为原则,结合实际,积极推进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每月至少公开一份文件。今年以来,通过清流县政府门户网主动公开政府文件33条其中机构职能12条,规划计划7条,应急管理6条,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8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度,我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也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平台基础建设情况

根据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优化情况通过清流县政府门户网、镇微信公众号平台、微信群、镇村宣传栏等媒介发布公开信息,对全镇政务实行线上线下双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同时公布了政府政务公开咨询电话,通过电话咨询、当面咨询、微信公众号平台咨询等形式对疫情防控、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环境保护等相关政策进行解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5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0

0

行政强制

3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

470537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人员保障不够到位。未配备专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工作任务繁重,工作精力时常被其他工作牵扯分散,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还需进一步完善提升。二是工作人员能力待提升。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较少,导致有时对文件公开类别界定不清,出现文件内容与公开栏目不对等的情况。三是作用发挥不明显。部分信息公布不够及时,政府信息咨询服务能力有待提升。

(二)改进措施

一是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认真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相关文件要求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实队伍力量,加配信息公开专、兼职工作人员。二是提升工作人员能力素质。积极组织开展业务学习培训,加强对上联系和沟通,及时解决在信息公开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落细。三是强化信息公开深度广度。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步骤公开信息,坚持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形成干部认真抓、群众齐关心的良好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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