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溪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清流县嵩溪镇 时间:2022-01-13 16:38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以下简称《格式》)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清流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http://www.fjql.gov.cn/)。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嵩溪镇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清流县嵩溪镇嵩北路28号,联系电话:0598-5251040,邮编:365304,电子邮箱:5251040@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嵩溪镇严格按照《条例》、《办法》、《格式》及委、县政府的相关规定有关文件精神,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认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采取切实可行工作方法,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增强了行政工作透明度和公开性,推进了政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有效提高了办事、工作效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截止202112月31日,我镇制作、获取政府信息59条,其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条,作为依申请公开信息数0条,不予公开信息数23条。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一)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情况

1.强化组织明确职责。一是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上报公开信息,有序、有效地推进嵩溪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责任压实、将工作压细,让群众能够及时了解、知晓政府工作情况、进程。二是成立领导小组,我镇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要求成立了由镇长任润松担任组长,分管领导张龙韬担任副组长的政务公开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监管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重点信息公开内容涉及范围和质量,党政办为主要工作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信息的收集、发布,做到公开及时、公开真实。  

2.强化制度严格落实。2021年,嵩溪镇政府严格按照《条例》、《嵩溪镇党务政务公开制度》等文件开展工作。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根据《条例》制定了《嵩溪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我镇各站所严格按照上述制度公开信息。采取定期督查、年终进行绩效测评等方式,有效推动政府信息准确及时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运行。

3.用好载体,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我镇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通用载体的基础上,认真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使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积极利用各村(社区)智慧音箱、微信公众号等宣传载体,让群众能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嵩溪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条,其中机构职能11条,规划计划16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 5条,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4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度,我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也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平台基础建设情况

根据上级政府整改要求,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在政府院内设立政务公开栏全面公开了政府权力及站办所办事流程,定期主动向群众公开政府信息为群众办事和获取信息提供便利努力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公共信息资源的需求,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工作情况

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定期督促检查制度,按照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抓紧构建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积极落实和拓展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和方式,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增加政务公开工作的透明度和参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配套工作还不够好;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深化,信息质量还不够高;三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和标准还需加强。

(二)改进措施

1.加大政务信息更新力度。进一步加强领导,不断加大政务信息的更新力度,进一步落实工作目标,坚持每月一次领导督查,力求更新的政务信息做到准确、及时、完整。

2.强化政务公开意识,完善决策公开程序。推进决策依据、过程、结果公开,以决策公开推动管理、服务、执行、结果公开,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

3.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建设,提高政务信息网络化管理水平。突出抓好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提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水平。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不断提高公众对政务公开的认知度,提升对外宣传、接受社会监督的能力,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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