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温郊乡政府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清流县温郊乡人民政府 时间:2013-01-05 00:00

清流县温郊乡政府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温郊乡人民政府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现场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及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七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通过清流县政府门户网予以公布。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联系:清流县温郊乡办公室,联系电话:0598-5271001。


一、概述
2012年,我乡认真执行《条例》规定,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在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同时,努力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一)认真学习,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学习市政府编印的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参考文本,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参考样本》、《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参考样本》、《政府信息公开参考流 程》等四个参考文本,统一信息类目编排、信息索取码编制,并及时在网站上公开。
(二)明确责任,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派专人负责跟踪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公开信息审查、网络维护、实时更新。及时报送本乡工作动态信息,经严格审查后对外公开。
(三)打造平台,拓展政府信息公开途径。我乡除了通过政府网站、报刊媒体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外,还利用政府墙上的黑板报开辟专门的信息公开栏,适时公开政务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通过网站、报刊、黑板报等方式主动公开本部门的政府信息。
(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共发布公开信息15余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1条,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5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4条,其它类信息5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现场受理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现场接待10余人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口头申请3宗,均已现场答复;未发生书面申请公开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严格执行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取费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没有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目前,信息公开的内容、标准不一有待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知晓度不高,宣传有所欠缺。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二)附表。

温郊乡人民政府

2013年1月5日

附表

清流县温郊乡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12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5

90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5

62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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