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清流县加快第三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清流县加快第三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2022—2025年)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稳一优二进三”三次产业发展总体部署,加快推动我县第三产业发展,积极融入三明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来明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来清考察时“重要嘱托”,全面落实省委“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部署要求,聚焦我县第三产业重点领域和发展短板,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规划布局,着力发展商贸流通、现代物流、文旅康养、现代金融、房地产业、商务服务、养老服务,加快建设一批集聚载体,推进一批重点项目建设,做大做强重点企业,实现第三产业规模扩大、结构优化、比重提高、水平提升,切实增强第三产业对全县经济增长的引领和支撑作用。
二、目标任务和重点方向
从2022年起,全县每年培育新增限额以上商贸企业16家以上、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16家以上。到2025年,全县限额以上商贸企业达到100家以上,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达到40家以上;第三产业增加值突破80亿元,年均增长11.0%以上,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由2021年的34.43%提升到46.0%左右。
(一)商贸流通业
目标任务: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0.0%以上,到2025年,增加值达到36.82亿元以上;住宿业和餐饮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7.5%以上,到2025年,增加值达到6.51亿元以上。
重点方向:
1、批发业:引导氟新材料、新型建材等两大工业主导产业及金属硅、化工、电子轻工、林产加工等重点产业工业企业,实施“工贸分离”;引导花卉、豆腐皮、生态蛋鸡、溪鱼、茶叶等特色产业现代农业企业,实施“农贸分离”。着力拓展企业线上线下全渠道经营,发展壮大一批龙头批发企业。从2022年起,全县每年培育新增限额以上批发企业6家,其中“工贸分离”2家,“农贸分离”1家。
责任领导:江 勇、钟 程;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农业农村局,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每年12月底前
2、零售业:重点抓好资源整合,针对商超、连锁便利店等业态,打造一批体量大、质量优的限上零售企业。围绕工业品、农特产品、森林食品等地方优势产品,全力发展电子商务、线上直播等新零售业态,培育和扶持一批电商平台企业和网红直播基地做大做强,早日上规模。从2022年起,全县每年培育新增限额以上零售企业4家。
责任领导:胡艳华;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每年12月底前
3、住宿业:调整供给结构,从星级酒店、经济型酒店二元时代向文化主题酒店、中档连锁酒店、客栈民宿、租赁式公寓等多元时代发展,加快提升县乡两级特别是旅游景点景区住宿承载力,优化服务水平和能力。从2022年起,全县每年培育新增限额以上住宿企业3家。
责任领导:姜祖斌;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住建局、文旅局,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每年12月底前
4、餐饮业:加强对全羊宴和“一乡一品特色菜”的推广力度,全面提升餐饮业档次和水平,努力向全市全省甚至全国推广,并以餐饮产业培育为核心、特色小吃发展为重点,带动全县餐饮、食品、旅游、民俗等产业全面发展。从2022年起,全县每年培育新增限额以上餐饮企业3家。
责任领导:胡艳华;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文旅局,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每年12月底前
(二)交通运输业
目标任务: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0.0%以上,到2025年,增加值达到2.46亿元以上。
重点方向:
1、物流园区:在供坊、杨源火车站及桐坑高速互通口周边规划建设大型现代综合物流园区,同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力争2023年完成清流公路港、危化物流园等现有物流资源整合,加快建成具备运输仓储、集散分拨等功能的现代物流产业园。
责任领导:伍毅峰;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自然资源局,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确保物流产业园12月底前完成城区物流园区规划用地挂牌出让,2023年2月开工建设
2、仓储物流业:加强粮食、油料等重要物资储备,强化农产品冷链仓储设施和智慧物流信息系统建设,在专业市场、农贸市场、交易中心周边配套布局物资集散中心,同时探索期货交割仓、融资监管仓等补缺仓储布局。
责任领导:伍毅峰;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工信局、交通局,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邮政快递业: 推动第三方物流企业与制造加工企业联动发展,扶持民营快递企业利用现有乡村网点提高配送服务质量,培育一批仓配一体化、入厂物流等“快递+”融合发展的快递服务特色产品示范项目,力争帮马、京东、顺丰、耀成等快递业企业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整合。
责任领导:伍毅峰;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工信局、交通局、邮政分公司,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文旅康养产业
目标任务:全县游客接待量和文旅康养产业总收入年均增长10.0%和11.0%以上,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全县游客接待量分别达到143万人次、157万人次、173万人次、190万人次。到2025年,文旅康养产业实现总收入超过17亿元。
重点方向:
1、文旅产业:用好国家级温泉地质公园、中华客家祖山文化园、中华桂花文化园等文化旅游资源,积极扩大葛曼棋担任清流美食和旅游形象大使的影响力,持续创建国家级文旅品牌,培育美食体验、研学培训、运动休闲、特色民宿、影视文化等新兴业态,扩大优质文旅产品供给量,拓展“引客入清”旅游文化产业链。
责任领导:胡艳华;
责任单位:县文旅局,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康养产业: 依托天芳悦潭全国劳动模范、上海市劳动模范疗休养基地,优化培育医养结合、医学实证、养生药膳、疗休养、银发经济、自然教育、运动康养等森林康养模式,打响我县森林康养特色品牌,打造全国健康养生旅游示范区、全域生态旅游示范区,加快建成全国文旅康养目的地。重点针对民宿中同质化的特点,借鉴各地经验,通过环境营造、房屋建筑规划、特色经营等形式来彰显地方特色,推动从低端单一产品、同质化开发、个体经营、分散布点向高级且有特色的休闲产品、差异化发展、企业操作和集群布局转变,加快特色民宿产业的规模化。
责任领导:钟 程;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文旅局、卫健局,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金融服务业
目标任务:金融业增加值年均增长5.0%以上,到2025年,增加值达到6.53亿元以上,力争培育5家重点上市后备企业。
重点方向:
1、金融机构集聚:以城区核心区为主,发展优质金融服务,积极争取银行、证券、保险等各类金融机构来清展业,创新金融服务模式,不断丰富我县金融机构体系。
责任领导:伍毅峰;
责任单位:县金融办、人行、银保监管组;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地方法人发展:扶持清流农信社等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展,应用多种货币政策,提供低成本资金;确保2022年10月底前完成县属国有资产整合重组工作,11月集团公司正式投入运营,鼓励县财通国有投资集团等本土企业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加大股权投资力度。
责任领导:伍毅峰;
责任单位:县金融办、人行、银保监管组、财政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资本市场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债券,加强对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的指导服务,提高资本市场多元化融资能力。从2022年起,全县每年培育1-2家重点上市后备企业。
责任领导:伍毅峰;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金融办、人行;
完成时限:每年12月底前
(五)房地产业
目标任务:房地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5.5%以上,到2025年,增加值达到3.79亿元以上。
重点方向:在优化房地产调整调控政策、完善车位租售管理、加大公积金支持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销售等方向上持续发力,重点加大《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宣传力度,增强购房业主信心。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正确引导房地产业的发展,推动房地产业与其它产业的融合发展,建设商业地产、旅游地产、养老地产、职工地产、人才公寓等一批主题分明地产,推动总部经济发展,有效提升城市形象,集聚人气,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做好市场调查,针对不同的客户群体,制定营销策略,充分满足刚需和改善性购房群体的多样化需求,提升房地产市场活力。重点加快推进凤凰城、盛世鑫城建设,力争2025年全面竣工;确保荣昌三期、水岸华府等项目2022年10月底前开工建设;指导三明市鹏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报统计入库,推进光明地产资产重组,引进第三方接盘完善后续开发建设,增加房地产从业人员和工资总额。
责任领导:姜祖斌;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六)营利性服务业
目标任务: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信业务等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8.0%以上,到2025年,增加值达到12.79亿元以上。
重点方向:
1、信息服务业:围绕“双千兆”网络建设、智慧城市建设、智能制造等重点领域,加大支持5G+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智能家居等应用,推进政务云、行业云和产业大数据服务,发展平台经济、分享经济,建设数字清流。从2022年起,全县每年培育新增规模以上信息服务业企业1家。
责任领导:江 勇;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工信局、数字中心,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每年12月底前
2、科技服务业:提升以科技咨询、检测认证和工业设计为核心的科技服务发展能级,加快基于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创业创新平台、技术中介服务机构培育。从2022年起,全县每年培育新增规模以上科技服务业企业2家。
责任领导:江 勇;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工信局、数字中心,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每年12月底前
3、商务服务业: 围绕服务实体经济,大力发展组织管理、咨询与调查、人力资源管理、安全保护以及会计、审计、法律、鉴证、税收代理、知识产权代理、家政服务等服务业态。鼓励清商清智回归、企业总部回归,争取在清设立总部、结算中心、分销中心、货源基地和研发基地等,推动中央商务区、总部经济、楼宇经济发展。从2022年起,全县每年培育新增规模以上商务服务业企业4家。
责任领导:伍毅峰;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市场监管局、工信局、人社局、财政局、审计局,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每年12月底前
4、文化体育娱乐业: 加快推进乡镇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激发体育社团自身活力,依托景区景点,因地制宜在景区景点建设一批文体设施,鼓励各协会以及社会文化体育经营企业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和体育赛事。从2022年起,全县每年培育新增规模以上文化体育娱乐业服务业企业3家。
责任领导:胡艳华;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工信局、文旅局,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每年12月底前
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围绕提升民众生活质量,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向居民家庭提供日常生活服务,以方便快捷、经济实惠为目标,鼓励生活服务企业提供面向大众的服务,创新服务形式,丰富服务内容。从2022年起,全县每年培育新增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3家。
责任领导:胡艳华;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交通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文旅局,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每年12月底前
(七)非营利性服务业
目标任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非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9.0%以上,到2025年,增加值达到22.36亿元以上。
重点方向:
1、公共设施服务业: 加快推进智慧水利、智慧环保、智慧交通、智慧消防等公共设施建设,依托三明市时空大数据云服务平台,集成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专题数据智能化应用新格局,进一步提升城市数字治理能力。
责任领导:姜祖斌;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生态环境局、交通局、城建服务中心,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健康养老业:探索健康管理、智慧医疗、智慧养老等新业态,融合居家上门护理和养老家政服务、医养服务、社区照料等各种线上线下业务场景,建立集护理、医疗、保健等多功能服务为一体的“医养结合”型养老服务机构。
责任领导:胡艳华;
责任单位:卫健局、民政局,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公共管理: 加快推进 “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推动交通出行、医疗健康、教育文化、文化旅游、空间位置等与民生息息相关领域的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丰富和活跃民生服务供给,开创智慧服务新场景。
责任领导:伍毅峰;
责任单位:交通局、教育局、卫健局、文旅局、自然资源局、民政局、人社局、行政服务中心,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主要措施
(一)突出招商引资成效。“大招商招好商”是发展壮大第三产业的重要举措,要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现代服务业招商的工作部署。一是突出招商项目谋划。全县每年谋划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现代服务业招商项目16个以上,实现签约项目16个以上。二是突出产业链招商。用好“招商地图工作法”,围绕现代物流、文旅康养等特色产业链,以及商贸流通、金融服务、商务服务、数字经济等现代服务业产业链的产业基础、补缺方向和招商重点,聚焦闽东南、粤港澳、长三角等重点地区,紧盯“头部”“链主”企业,开展精准招商。对现有产业链开展延链、补链、强链招商,每个产业链确定3-5家目标企业,建立常态化对接机制。三是突出招商项目转化。落实招商项目帮办服务机制,扎实推进意向、协议、合同项目升格转段、落实落地。原则上谋划项目转签约比例一般要达到40%,着力实现签约项目尽快开工建设,推动一批重大招商项目列入市县第三产业重点项目盘子。每年实施第三产业县级重点建设项目8个以上。
(二)全面推进“纳统入规”。依法依规做好企业“纳统入规”工作,从源头夯实基础数据质量,对于准确、全面、及时反映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是突出三产融合。深挖氟新材料、新型建材、化工、电子轻工、花卉、豆腐皮等具有清流特色的一、二产贸易环节,结合政策导向、资源禀赋、交通区位、市场需求等因素,加快确定2-3个重点产业的配套服务与产业延伸方向,培育一批第三产业市场主体。二是建好后备企业库。扎实开展重点企业、个体大户摸排核查,每年筛选出发展前景较好的30家商贸企业和20家服务业企业,纳入全县“上限上规”后备企业库,作为重点培育对象。三是进行分类指导。突出“个转企、小升规、下转上”,对后备企业进行分类指导和服务。县行业主管部门要靠前服务,深入开展政策解读、“上限上规”指导、转型发展等专题培训,提高个体工商户和企业入库入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四是扎实有序推进。全县每年培育新增限额以上商贸企业16家以上、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16家以上。
(三)积极引导“工贸分离” “农贸分离”。实施企业“工贸分离”“农贸分离”是实现制造业、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体量三增长的重要举措。一是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引导氟新材料、新型建材、化工、电子轻工、林产加工、苗木、豆腐皮等行业企业,特别是管理规范、规模较大、内销比例较高或网络销售占比高的企业实施“工贸分离” “农贸分离”。对年销售额达亿元以上的制造业企业,特别是氟新材料、新型建材两大主导产业进行重点引导推动,树立典型示范。二是切实加强政策引导。企业“工贸分离”“农贸分离”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明确工作要求,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先易后难、积极推进”的原则,稳步推进企业“工贸分离”“农贸分离”工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要加强政策引导,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引导企业自愿、主动开展“工贸分离”“农贸分离”。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行业“工贸分离”“农贸分离”指导政策,并认真研究解决企业“工贸分离”“农贸分离”出现的问题,进行合理补助,推动“工贸分离”“农贸分离”企业健康发展。同时,对企业因主辅分离产生税负增加、人力负担加重等问题,可以通过提供增值政府服务、营业额奖励、专项经费支持等措施,因地制宜研究解决,减轻企业负担。三是注重分离方式创新。对单体实力强、营业收入高的工业企业,可引导其直接成立贸易公司。对县域内同一行业或者股东相互交叉持股的工业企业,因单体产值不高或实力不强,无法直接成立贸易企业的,可以由政府牵头,探索多个企业成立一家贸易公司。对依托县外集团公司在我县辖内的子公司,制定优惠扶持措施,吸引集团公司在我县成立贸易公司,统一销售集团生产的产品。对产销一体化、销售为连锁方式,但销售点各自管理未纳入批发零售业统计的企业,或者总部不在我县,可通过探讨连锁销售经营点资源整合的方式,在我县成立贸易公司,汇总做大销售额。注重发挥国有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由政府牵头,督促国企已成立的贸易公司多开展业务,引导国企针对自己业务主板块及密切关联板块开展贸易,助力集团公司做大做强。
(四)落实惠企扶持政策。稳定持续的政策扶持是第三产业加快发展的关键,符合条件的企业除享受市级相关扶持政策外,同时可享受我县相关扶持政策,县级财政每年安排资金不少于1200万元,用于支持第三产业重点领域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一是给予大型商贸服务企业落地奖励。凡在我县新落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贸服务企业和规下、限下转规上、限上规模企业,自纳入统计库之日起三年内,经县工信或发改部门同意,可按该企业申报的营业额给予奖励。二是鼓励工贸分离。对工业企业当年实施工贸分离成立的商贸独立法人企业,正式运营并培育为限上商贸企业,年销售额5亿元以下的,享受“大型商贸服务企业落地奖励”政策;对于年销售额在5亿元以上的企业,适时制定“一企一策”。三是支持地理标志农产品销售企业。对当年新增上规入统的花卉、豆腐皮、溪鱼等地理标志农产品销售企业,可享受“大型商贸服务企业落地奖励”政策,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视其生产经营规模及地方贡献情况,每年给予扶持资金奖励,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含)以上奖励30万元,每增加500万元增加奖励6万元,增加不足500万元不增加奖励;对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亿元(含)以上的,适时制定“一企一策”。同时,第一时间兑现奖励政策,实现“即上即奖”。四是鼓励引进总部经济。对当年新引进的总部经济企业,年度地方贡献达500万元(含)以上的,适时制定“一企一策”。五是实施正向激励考评。对商贸服务业发展较好的乡镇,每新增1家给予乡镇2万元正向激励工作经费。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县第三产业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督促县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落实第三产业发展目标任务和扶持政策。要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对标对表责任分工,抓细抓实具体工作,研究解决第三产业发展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实施方案目标任务高质量落实。
(二)注重分析研判。建立健全第三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对第三产业重点行业进行跟踪监测和分析研判,找准制约指标增长的关键环节,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的对策建议。全面分析第三产业发展情况及其对全县经济的贡献度,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坚持“跳起来摸高”,及时对实施方案设定的目标任务和重点方向做出优化调整,助力第三产业加快发展。
(三)强化要素保障。在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要合理规划第三产业发展布局,引导和推动土地、技术、人才、资金、政策等各类资源向第三产业集聚,推动形成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结构合理的发展格局。加快推进清流县职高实训综合楼项目建设,针对我县第三产业发展特点,适时增设相关专业以及建立相适应的专业实训基地,积极发展职业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提升第三产业从业人员业务水平。
(四)健全督促检查。采取倒逼机制,以目标促进度,建立健全“月度分析、季度通报、半年小结、年底考评”工作机制,每季度第一个月18日前,各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要向县第三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报送上季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县第三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大督查力度。各乡镇、各部门推动第三产业发展工作情况,纳入全县“五比五晒”考评。
附件:
1.第三产业分行业增加值年均增长目标任务一览表
2.各乡(镇)第三产业年度目标任务一览表
3.县有关单位第三产业年度目标任务一览表
附件1
第三产业分行业增加值年均增长目标任务一览表
分行业 |
2022-2025年均预期增长(%) |
2025年预期增加值总量(亿元) |
主要支撑指标 |
责任单位 |
批发和零售业 |
20.0 |
36.82 |
批发业销售额 |
县商务局 |
零售业销售额 |
||||
住宿和餐饮业 |
17.5 |
6.51 |
住宿业营业额 |
县商务局 |
餐饮业营业额 |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10.0 |
2.46 |
公路客货运输 周转量 |
县交通运输局 |
邮政业务总量 (错月) |
县邮政管理局 |
|||
金融业 |
5.0 |
6.53 |
本外币存贷款 余额 |
县金融办、人行 |
保费收入 |
银保监管组 |
|||
房地产业 |
5.5 |
3.79 |
商品房销售面积 |
县住建局 |
房地产业工资 总额 |
||||
营利性服务业 |
18 |
12.79 |
规模以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营业收入(错月) |
县发改局、市场监管局、工信局(商务局、科技局)、人社局、财通国有投资集团、文旅局等部门 |
电信业务总量 (错月) |
县数字中心 |
|||
营利性服务业 工资总额 |
县发改局 |
|||
非营利性服务业 |
9.0 |
22.36 |
非营利性服务业工资总额 |
县水利局、生态环境局、城建服务中心、教育局、卫健局、民政局、人社局等部门 |
附件2
各乡(镇)第三产业年度目标任务一览表
乡(镇) |
招商项目 |
企业培育 |
市级服务业重点项目 |
||||
谋划项目数(个) |
签约项目数(个) |
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家) |
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家) |
个数(个) |
投资(亿元) |
||
全县 |
16 |
16 |
16 |
16 |
13 |
13 |
|
龙津镇 |
2 |
2 |
2 |
2 |
1 |
1 |
|
嵩溪镇 |
2 |
2 |
2 |
2 |
1 |
1 |
|
嵩口镇 |
2 |
2 |
2 |
2 |
1 |
1 |
|
灵地镇 |
1 |
1 |
1 |
1 |
1 |
1 |
|
长校镇 |
1 |
1 |
1 |
1 |
1 |
1 |
|
赖坊镇 |
1 |
1 |
1 |
1 |
1 |
1 |
|
温郊乡 |
1 |
1 |
1 |
1 |
1 |
1 |
|
林畲镇 |
1 |
1 |
1 |
1 |
1 |
1 |
|
余朋乡 |
1 |
1 |
1 |
1 |
1 |
1 |
|
田源乡 |
1 |
1 |
1 |
1 |
1 |
1 |
|
里田乡 |
1 |
1 |
1 |
1 |
1 |
1 |
|
李家乡 |
1 |
1 |
1 |
1 |
1 |
1 |
|
沙芜乡 |
1 |
1 |
1 |
1 |
1 |
1 |
|
附件3
县有关单位第三产业年度目标任务一览表 |
|||
序号 |
项目 |
数量 |
责任单位 |
1 |
限额以上批发业 |
6 |
县工信局、农业农村局 |
其中:工贸分离 |
2 |
县工信局 |
|
农贸分离 |
1 |
县农业农村局 |
|
2 |
限额以上零售企业 |
3 |
县工信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 |
3 |
限额以上住宿企业 |
2 |
县工信局、住建局、文旅局 |
4 |
限额以上餐饮企业 |
2 |
县工信局、文旅局 |
5 |
重点上市后备企业 |
2 |
县发改局、金融办、人行 |
6 |
规模以上信息服务业企业 |
1 |
县发改局、工信局、数字中心 |
7 |
规模以上科技服务业企业 |
2 |
县发改局、工信局、数字中心 |
8 |
规模以上商务服务业企业 |
4 |
县发改局、市场监管局、工信局、人社局、财政局、审计局 |
9 |
规模以上文化体育娱乐业服务业企业 |
3 |
县发改局、工信局、文旅局 |
10 |
规模以上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 |
3 |
县发改局、交通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文旅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