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国有林场,各有关单位:
《清流县2026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实施方案》已通过市林业局初审,省林业局审定(省防检局2025年7月22日函),并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尽快组织实施,巩固防控成果,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势头。
附件:清流县2026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实施方案
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8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清流县2026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实施方案
建设单位:清流县自然资源局
二〇二五年七月
目 录
一、基本情况....................................... 2
(一)森林资源及松林资源概况....................... 2
(二)松材线虫病发生情况........................... 2
二、目标与任务..................................... 4
(一)防控目标..................................... 4
(二)防控任务..................................... 5
三、疫情防控....................................... 6
(一)防控区划..................................... 6
(二)主要防控措施................................. 8
(三)监管措施.................................... 15
(四)监理措施……………………… …………………… 18
(五)档案管理.................................... 19
四、处置质量验收及绩效评价........................ 20
(一)质量验收.................................... 20
(二)成效检查与评价.............................. 21
五、经费预算...................................... 21
(一)防控经费预算................................ 21
(二)资金筹措.................................... 22
六、保障措施...................................... 23
(一)组织领导.................................... 23
(二)责任落实.................................... 23
(三)防控机制.................................... 28
(四)资金筹措.................................... 28
(五)宣传培训.................................... 28
(六)督导检查.................................... 28
附件:
1.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情况统计表
2.2025年松材线虫病发生和死亡松树分布情况一览表
3.2026年松材线虫病防控区划和计划一览表
3-1.2026年松材线虫病发生小班和除治性采伐计划一览表
3-2.2026年松材线虫病预防性采伐计划一览
3-3.2026年松墨天牛综合防治计划一览表
4.2026年松材线虫病防治经费预算表
附图:
清流县2026年松材线虫病防控区划图和采伐小班示意图
清流县2026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实施方案
松材线虫病是全球最具危险性、毁灭性的森林病害,松树一旦感染松材线虫病,40天左右就可死亡,3-5年即可造成整片松林死亡。2018年来,该病害在我县呈加速扩散态势,已成为当前林业建设中造成损失最为严重的灾害,形势十分严峻。
自疫情发生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控资金,组织开展防治工作,努力遏制疫情的扩散蔓延。到目前为止,全县累计(下同)完成防治性采伐改造松林99126亩(其中:除治性采伐改造55399亩、预防性采伐改造43727亩),清除各类死亡松树(含濒死树,下同)28596株,松墨天牛生物防治53324亩、化学防治2079亩,挂设松墨天牛诱捕器3597套、诱杀松墨天牛成虫160986只。
为进一步做好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有效遏制松材线虫病危害,保护全县森林资源和国土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18年修正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福建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林生规〔2023〕7号)《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4年版)》(林生发〔2024〕78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科学防控松材线虫病疫情的指导意见》(林生发〔2021〕30号)《福建省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闽林文〔2021〕61号)《福建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木监管工作的通知》(闽林〔2022〕1号)《福建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松墨天牛诱捕器使用和枯死松树伐桩除害处理技术的通知》(闽林文〔2022〕20号)《福建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疫区松木采伐和疫情除治管控工作的通知》(闽林文〔2022〕55 号)《福建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木管控和非疫区松木外调管理的通知》(闽林文〔2023〕63号)》《松材线虫病防控技术规程》(DB35/T1451-2014)《福建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实施方案编制的函》(闽林防检〔2025〕3号)及《三明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明林综〔2021〕5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分布特点与防控目标,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森林资源及松林资源概况
我县东与永安市交界,南与连城县毗邻,北、西与宁化县接壤,东北与明溪县相连。土地总面积270.95万亩,林地面积231.44万亩,森林面积(含乔木林、竹林、特殊灌木林)217.2万亩,天然林面积126.05万亩、人工林面积102.36万亩;森林覆盖率80.19%,林木绿化率80.26%,森林蓄积量1631.06万立方米。境内设有13个乡镇(14个建档单位)、111个行政村。全县松林面积80.69万亩,占林地面积的34.86%。全县生态公益林面积65.82万亩,其中:国家级生态公益林57.79万亩,省级生态公益林8.03万亩。松树作为乡土树种中最大的种群,松树资源在我县森林资源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
(二)松材线虫病发生情况
1.松材线虫病发生情况
2020年松材线虫病秋季普查发生面积38742亩,分布在余朋、沙芜、赖坊、李家、灵地、田源、嵩口及长校共8个乡镇36个村355个小班;2021年秋季普查松材线虫病发生41776亩,分布在余朋、沙芜、赖坊、李家、灵地、田源、嵩口及长校共8个乡镇50个村379个小班;2022年秋季普查松材线虫病发生38716亩,主要分布在余朋、沙芜、赖坊、李家、灵地、田源、嵩口及长校共8个乡镇48个村331个小班;2023年松材线虫病发生35510亩,主要分布在余朋、沙芜、赖坊、李家、灵地、田源、嵩口及长校共8个乡镇47个村317个小班;2024年松材线虫病发生29298亩,主要分布在余朋、沙芜、赖坊、李家、灵地、嵩口及长校共7个乡镇48个村282个小班(见表1)。
表1
清流县疫情发生情况列表
年 度 |
疫情发生情况 |
死亡松树分布情况 |
||||||
疫点乡镇/个 |
分布小班/个 |
分布面积/亩 |
病死松树/株 |
分布乡镇/个 |
分布小班/个 |
分布面积/亩 |
数量/株 |
|
2020 |
8 |
355 |
38742 |
1832 |
12 |
1723 |
180429 |
6620 |
2021 |
8 |
379 |
41776 |
1568 |
12 |
775 |
84476 |
3541 |
2022 |
8 |
331 |
38716 |
1392 |
10 |
536 |
61572 |
2903 |
2023 |
8 |
317 |
35510 |
1405 |
10 |
1070 |
93605 |
5215 |
2024 |
7 |
282 |
29298 |
993 |
13 |
637 |
57816 |
4888 |
备注:2022年秋普上报疫情分布小班332个,因田源乡田口村015-13-070、080合并为015-13-070,实为331个小班 |
2.2025年度任务完成情况
当前,2025年度已完成防治性采伐改造松林22597亩(其中:除治性采伐改造8204亩、预防性采伐改造14393亩)占任务数9000亩的251.1%;清理各类死亡松树4888株、清理率100%;挂设松墨天牛诱捕器50套、诱杀松墨天牛成虫840只(详见附表1)。
3.当前疫情发生情况
全县现有疫情面积27744亩(其中:上年度结转面积21093亩、当前新增面积6651亩),分布在余朋、沙芜、赖坊、李家、灵地、嵩口及长校7个乡镇49个村265个小班;4月1日以来清理死亡松树2116株,预计全年清理死亡松树4640株(详见附表2)。
二、目标与任务
(一)防控目标
1.2025年攻坚目标:以“消存量、控增量”为总目标,坚持“治(疫情除治)改(松林改造提升)防(重点生态区防御)”并举、标本兼治的防控策略。消存量,实现控制一批、压缩一批、拔除一批;控增量,实现新发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治、早拔除”。到2025年,全县疫情发生面积不超过2.2万亩,乡镇级疫点数量控制在8个以内,努力实现省林业局提出的“疫情发生面积和乡镇级疫点数量双下降,乡镇级疫点数量控制在8个以内”的目标。
2.2026年度目标:一是实现疫点数量不增加,疫情面积比上一年度减少7%以上,发生面积不大于2.2万亩。二是非干旱、火烧及其他明确由人为致死的死亡松树数量比上一年度减少5%以上,死亡松树不大于4640株。三是力争2025年底实现田源乡拔除疫点。
3.新发疫情控制目标:新发生疫点应当自确定之日起,力争1年内实现基本无疫情;孤立疫点、区域位置显要和危害性大的疫点,应当在限期目标下达后2年内实现无疫情。
(二)防控任务
1.监测普查。全面运用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监管平台APP,对全县80.69万亩松林及松树分布区,开展松材线虫病秋季普查与日常监测月巡查,覆盖率100%,及时发现,准确鉴定,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疫情。
2.死亡松树清理。在全县范围内及时清理在日常监测月巡查与秋季普查过程中发现的所有死亡松树(含濒死松树)。根据近年死亡松树发生情况及当年的气象条件,预计2026年全县死亡松树4640株(含一级保护公益林中的死亡松树),并严格就地实施粉碎、削片(旋切)或焚烧等除害处理。
3保护性采伐改造。计划对全县疫情部分小班的松林实施除治性采伐,高度疑似疫情小班、疫情发生小班毗邻小班及其延伸小班的松林,实施预防性采伐改造,以防止疫情的扩散,严防疫情反复,巩固防治成效。2026年度拟完成采伐林20384亩(其中除治性采伐改造8123亩、预防性采伐改造面积12261亩),防治性采伐改造涉及192个小班(其中除治性73个、预防性119个),位于余朋、沙芜、赖坊、李家、田源、嵩口、长校、温郊、嵩溪、林畲和龙津共11个乡(镇)和省国有林场场部工区(嵩口镇)(详见附表3、3-1、3-2)。
4.媒介昆虫松墨天牛诱捕器监测。全县发生除治区部分疫情发生小班及就地除害处理点挂设50套松墨天牛诱捕器(原有),购置APF-Ⅰ增加持久型诱芯150个,监测(诱杀)松墨天牛成虫。(详见附表3-3)。
5.检疫检查。含山场检查、落地检查(即复检)、市场检查(包括涉木企业检查),由林业执法队伍牵头,森林警察、森防检疫等配合,对电力、通信、水利、公路、铁路等部门及其项目建设工地的松木材料开展检疫执法检查,加强松木采伐、生产、运输、加工、台账等监管工作,严厉打击涉疫松木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内防扩散,外防输入。
6.质量保证。所有采伐的松木都要进行除害处理(焚烧、切片、旋切等)。
7.新增疫情除治。方案经省防检局审核后,若有新增疫情可凭疫情鉴定报告实施除治性采伐审批,或经市林业局审定并报省林业局备案的《清流县2026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补充实施方案》实施。
三、疫情防控
(一)防控区划
1.分区。按照合理区划、分类施策的原则,结合重点生态区位防御任务要求,综合本县松材线虫病和死亡松树发生、分布情况,充分考虑各重点生态区位及功能的不同,将全县80.69万亩松林划分为松材线虫病发生除治区和重点防控区2个防控类型区(详见附图1)。
2.对策。有针对性地根据不同类型区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进行科学防控。
(1)发生除治区。将嵩口、余朋、沙芜、赖坊、田源、灵地、李家和长校8个乡镇级疫点为发生除治区,涉及松林面积57.58万亩,并采取以下对策:一是加强检疫封锁和检查,落实疫木监管责任,强化疫木除害过程监管,防止疫情扩散。检查除治山场周边村庄房前屋后薪材、木材存放情况。常态化对使用、加工经营木材及其制品企业、种苗基地开展检疫检查,打击查处违法违规调运、使用、加工经营疫木及其制品的行为。二是实施快速拔除,2026年拟保护性采伐松林14396亩(其中除治性采伐改造8123亩、预防性采伐改造面积6269亩),尽快采伐改造疫情发生小班以及疫情发生小班周边的松林,或发生不明原因死亡松树的松林等;三是落实责任,清理所有死亡松树及直径1厘米以上的枝桠;四是加强监测普查,全面开展疫情监测普查,以日常监测与专项普查相结合,及时取样检测鉴定。
(2)重点防控区。辖区内除发生除治区外的乡镇(龙津、里田、林畲、嵩溪、温郊)为重点防控区,涉及松林面积23.11万亩,并采取以下对策:一是严格检疫管理,检查山场周边村庄房前屋后薪材、木材存放情况,加强对异地调入松木及其产品复检力度,对辖区内涉木企业进行检疫检查,防止疫情传入;二是加强监测普查,重点加强疫情监测,以日常监测与专项普查相结合,建立和完善疫情监测、报告制度,确保及时发现疫情;三是实施采伐改造,2026年拟实施预防性采伐改造面积5992亩,对突发疫情开展应急除治,严防疫情扩散;四是落实责任,及时、全面、规范清理防控区内发现的死亡松树,并就近就地进行除害处理;五是实施松林改造提升,提高森林自身防御能力。
(二)主要防控措施
1.监测普查
组织形式:由县林业局牵头,各乡镇林业站、国有林场等组织测报员、护林员,按辖区对全县80.69万亩松林及松树分布区,以“人工地面﹢无人机”的方式,实施日常监测与专项普查。
(1)时间要求
9-11月开展松材线虫病秋季专项普查;其余时间常态化巡查,一般3个月至少巡查一遍,2月、5月、8月各巡查一次,重点区域加大巡查频次,每月一次。
(2)技术要求
日常监测:对未发生疫情和已实现无疫情的松林(小班、散生松林),重点是电网和通信线路的架设沿线,通信基站、公路、铁路、水电等建设工程施工区域附近,木材集散地周边,自然保护地,原发疫情小班周边以及疫区毗邻地区,调查是否出现松树枯死、松针变色等异常情况,取样鉴定是否发生松材线虫病,对确认新发疫情松林小班及周边地区进行详查。
疫情普查:对辖区内所有松树分布区进行调查,对可疑发病林分按技术规范要求,抽取样品进行分离鉴定。确定疫情分布范围、发生面积和病死数量,绘制发生分布图,填写松材线虫病样品检测记录表、死亡松树分布与松材线虫病发生情况一览表,收集相关数码资料,为制定年度防控方案提供依据。
无人机监测:利用无人机“查缺补漏”,主要监测范围是:疫情发生小班及周边、死亡松树经常发生附近山场,怀疑可能发生死亡松树的区域等。
取样
(1)取样对象。选择具有以下典型特征的松树进行取样:
——针叶呈现红色、红褐色、黄色、黄褐色、淡黄色并成束下垂,不易脱落的;
——整株濒死、枯死,或者部分枝条萎蔫、枯死的;
——树干不新鲜的松树切口、断面松脂渗出极少或者无松脂渗出的;
——嫩枝韧皮部有松褐天牛等媒介昆虫取食痕迹,或树干部有媒介昆虫的产卵刻槽、侵入孔的。
不选择往年枯死松树,不选择针叶或树皮已全部脱落、树干部有媒介昆虫羽化孔、材质已腐朽或彻底干燥的枯死松树。
(2)取样部位。对于整株表现出典型症状的,在树干下部(胸高处,约1.5米)取样,5米以上高大松树,或即死即清的松树增加中、上部位取样;对于部分枝条表现症状的,在萎蔫、枯死的枝条或树干上部(主干与主侧枝交界处)取样。对于树干内发现媒介昆虫蛹的,优先在蛹室周围取样。
(3)取样方法。在取样部位剥净树皮,用砍刀或者斧头直接砍取或使用专用取样钻直接钻取100—200克木片或木屑;或者将枯死松树伐倒,在取样部位截取2—3厘米厚的圆盘。取样时应避开采脂、环剥或其他原因导致机械损伤的部位。
所取样品应当用封口袋等包装,长距离运输需留出透气孔(圆盘的长距离运输要做好防止天牛逃逸措施),并及时贴上标签,标明样品号、取样地点(需标明地理坐标)、树种、树龄、取样部位、取样时间、取样人和联系电话等信息。
(4)取样数量。日常监测发现有异常死亡松树的小班,死亡松树数量不足5株的,全部取样检测;死亡松树数量超过5株的,先选择5株具有典型症状的松树进行检测。如检测到松材线虫,可不再取样;如未检测出松材线虫,但在日常监测过程中发现异常死亡松树数量增加的,应继续取样检测。重点预防区可视情况增加取样数量。对已经确认疫情的乡镇,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取样。
(5)样品的保存与处理。采集的样品应当妥善保管并及时分离鉴定,样品分离鉴定后须及时销毁。样品若需短期保存,可将样品装入塑料袋内,扎紧袋口,在袋上扎若干小孔(若为圆盘无需装入塑料袋,但要做好防护措施,防止天牛羽化逃逸),放入4℃冰箱,若需较长时间保存,要定期在样品上喷水保湿。
7.分离鉴定
(1)分离。采用贝尔曼漏斗法或者浅盘法分离松材线虫,分离时间一般需12小时以上。将分离液体收集到试管或者烧杯中,通过自然沉淀或者使用离心机处理后进行鉴定。
(2)鉴定。形态学鉴定。仅适用于雌雄成虫,以雌成虫为主。将制作好的玻片置于显微镜下观察其形态,判别是否为松材线虫。若分离的线虫为幼虫,需培养至成虫后进行鉴定。
8.疫情确认与上报
对松材线虫病非疫情乡镇,死亡松树经初步取样鉴定有松材线虫的,需送样品到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指定的省级检测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确认。
发现新增疫情小班应用“林草生态网络感知系统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监管平台”及其移动端监测APP,以松林小班为单位实时更新工作动态和疫情数据。
2.死亡松树清理
适用于全县范围内的两种区划类型。
(1)采伐改造山场死亡松树的采伐与清理。确定实施采伐改造松林的范围和面积后,在实施采伐前,必须先行清理伐区内的死亡松树(含濒死树,下同)。死亡松树清理由所在乡镇聘请的防治服务或申请采伐业主组织实施。
(2)普查和监测过程发现的死亡松树的清理。死亡松树清理由所在乡镇聘请的防治服务组织实施,林业站全程旁站式监理监管;特殊情况的由县林业主管部门指定防治服务组织清理。
(3)时间要求。9月-翌年3月的所有死亡松树必须在3月底前全面伐除完成除害处理,4-8月新发现的所有死亡松树应于1-2个月集中伐除一次,完成除害处理。
(4)技术要求。所有死亡松树必须严格实施就地除害处理。死亡松树的伐桩高度低于5cm,伐桩及根部裸露部分剥皮;若伐桩发现天牛入侵孔、羽化孔或蛀道,则在伐桩上放置磷化铝1-2粒,用0.8mm以上厚度的塑料薄膜覆盖,用绳子或胶带在伐桩底部捆紧,用土四周压实塑料薄膜;死亡松树主干及其直径1 cm以上的松枝桠一并就地实施粉碎(削片)、旋切或者烧毁等除害处理。野外用火严格按《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执行,选择雨天或雨后天气的清晨烧毁。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堆烧应提前三日书面告知当地供电公司并在其派员安全监护下进行,确保野外用火一切安全。所在乡镇(街道)要指派专人加强疫木除害监管,彻底集中烧毁,焚烧全过程施工单位要有专人看管,必须要拍照或摄像存档,焚烧完毕要用水、土等彻底熄灭余火,确保用火安全。
(5)数据上报。按照省上时间要求,应用林草生态网络感知系统“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平台”及移动监测APP采集上报疫木除治数据。
3.保护性采伐
组织形式:各乡镇林业站及国有林场监管,采伐业主实施。
按照《福建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林生规〔2023〕7号)《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的通知》(闽林文〔2021〕61号)《松材线虫病防控技术规程》(DB35/T 1451-2014)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松林改造。
2026年计划防治性采伐改造20384亩(其中除治性采伐改造8123亩、预防性采伐改造面积12261亩),防治性采伐改造涉及192个小班(其中除治性73个、预防性119个),位于余朋、沙芜、赖坊、李家、田源、嵩口、长校、温郊、嵩溪、林畲和龙津共11个乡(镇)和省国有林场场部工区(嵩口镇)(详见附表3-1、3-2)。
(1)审批管理要求:根据本《方案》(附表3-1、2)中疫情发生和死亡松树分布情况,县林业局协调相关单位及责任人,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保护性采伐审批手续。
(2)时间要求:原则上疫木采伐、林地清理、疫木除害等工作应在媒介昆虫天牛非羽化期内(当年10月至翌年3月底)集中进行。
(3)技术要求:伐除审批范围内的所有寄主松树。
疫木处理:所有疫木必须在山场就地实施粉碎(削片、旋切)或者烧毁处理,粉碎物粒径不超过1cm(削片厚度不超过0.6cm),旋切厚度小于0.3cm。木芯和边角料等剩余物必须及时粉碎或烧毁、碳化处理。本处“山场就地”是指采伐山场、采伐山场的山下或者集中连片疫情发生区域内的适宜场所。
伐桩处理:松木伐桩高度不大于5cm,开便道暴露地面的松树树头必须掩埋。林分中死亡松树的伐桩按“死亡松树清理”技术要求执行。
采伐迹地处理:采伐迹地上直径超过1cm以上的松枝桠、开便道暴露地面的松树头等采用炼山、堆烧等进行全部清理。
保护性采伐山场设立除治标识(如地点、面积、除治方式等),并按省上要求及时上报疫木除治数据。
4.挂设松墨天牛诱捕器进行监测
组织形式:相关林业站实施,县森防检疫站监管。
4-11月,在发生除治区疫情小班分布死亡松树较多的中心区域(严禁在疫情发生区和非发生区交界区域使用),选择林中空地、林道旁或山脊两侧等相对通风地段挂设松墨天牛诱捕器,监测(诱杀)松墨天牛成虫,降低林间松墨天牛种群密度。诱捕器专人管理,以乡镇(林场)为单位编号。每个诱捕器设置后编号也随之固定,不得随意变动。诱捕器挂放后需测定经纬度、及时填写诱捕松墨天牛统计表,并在1:10000林相图上标注位置。按照诱芯高效持续期,每月或两个月更换一次诱芯。2026年计划挂设诱捕器50个,其中主要集中在沙芜乡、赖坊镇及李家乡。
5.检疫检查
由县林业局组织县林业执法队伍、森林警察大队、森防检疫站、乡镇林业站等单位联合开展,一是对保护性采伐山场、死亡松树清理现场、农户房前屋后等的疫木检查;二是不定期对木材加工厂、使用木质包装材料(含包装箱、垫木等)单位进行检疫检查;三是对从辖区外调入的松木及其制品严格执行检疫申报、检疫复检、台账管理和使用回收销毁等管理制度,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从疫区调入松苗、松木及其制品,杜绝人为传播。
6.安全生产
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国有林场和自然保护区推动落实生产安全属地领导责任,应对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加强生产安全培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督促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法定职责,严格实施人员野外作业、死亡松树除害用火用药、森林防火、生态环境及人员伤亡等各项安全措施。同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国有林场和自然保护区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发现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整改、闭环清零,牢牢守住底线,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三)监管措施
1.死亡松树监测。通过日常监测与专项普查,结合林长制森林管理机制,建立县、乡(镇)、村(专职巡山员)网格化林业有害生物害监测与源头监管机制,及时发现死亡松树。
2.死亡松树清理及清除质量监管。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积极采取由防治专业队承包的形式,开展死亡松树清理工作,提升防控效果。为确保作业质量,死亡松树烧毁处理时,必须全过程旁站式监理监管,填写相关的现场记录表格,现场人员监管要签字确认,焚烧过程注意防火等确保安全。
3.疫木采伐监管。在采伐审批前,以“松材线虫病疫木采伐、运输管理告知书”(新版)告知采伐申请单位(个人)采伐乡镇是否为疫点、疫木采伐时间、疫木除害和运输等特殊要求,以及违法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并要求其确认签字;采伐申请单位(个人)在办理松树采伐审批手续时,应知晓《松材线虫病疫木采伐、运输管理告知书》。对预防性采伐、除治性改造的松林山场采伐期间,林权单位应根据伐区生产的具体情况,在采伐作业前,确定具体的监管人员,安排专人看管好采伐木堆头,将责任落实到人,严禁群众偷盗采伐木及拣拾松枝桠当薪柴。
4.松疫木运输监管。采伐木凭《检疫处理通知单》调运到林业主管部门确认的采伐木加工处理点进行旋切或切片,疫木两端横切面可不喷红漆标记,当地乡镇林业站应建立采伐松木运输台账,《检疫处理通知单》由松树采伐地所在地乡镇林业站签发。严格疫木源头管理,及时推进作业进度,力求伐区生产及木材调运在2026年3月底前全部完成。当地林业站、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疫木采伐、运输、加工情况进行监管,严防疫木流失。
5.疫木除害处理监管。
①疫木除害处理企业。所除害处理场所需采取封闭式规范管理,应具备围墙(围栏等)、堆场、大门和门卫等基本条件,在松木加工区域配置视频监控系统,制定疫木除害处理管理措施(包括疫木除害处理承诺书、疫木除害处理管理制度、疫木堆头管理制度)。我县余朋乡、沙芜乡、赖坊镇、李家乡、嵩口镇、田源乡及灵地镇的疫情属于集中连片,疫点乡镇疫木可以互拉。疫情发生乡镇适宜除害处理点为:清流县九龙湖木业有限公司(沙芜乡)、三明清流汇翔木业有限公司(沙芜乡)、清流县胜屿林业有限公司(赖坊镇)、清流县源昌木制品加工有限公司(田源乡)、清流县顺彬木业有限公司(余朋乡)、福建立兴林业有限公司(嵩口镇)、李家乡盛益木材加工经营部(见表2),这些除害处理点都可以接收各乡镇疫木。同时我县将根据疫情发生情况及疫木除害处理需要,在防治山场就近增设疫木除害处理点。新增疫木就地除害处理点由县林业局党组研究确定,并向县政府办报备。重点防控区因征占用林地等采伐的疫木,可就地除害处理(就地除害处理点由县林业局确定),或运至发生处理区除害处理点除害处理。严禁发生除治区内的疫木运到发生除治区外除害处理。
表2:
清流县松材线虫病疫木除害处理(旋切/削片)企业汇总表 |
||||||
乡镇 |
企业名称 |
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日处理能力(m3、吨) |
余朋乡 |
清流县顺彬木业有限公司 |
余朋乡东坑村 |
方胜强 |
15605069967 |
91350423MA34Q4L29H |
80m³ |
沙芜乡 |
清流县九龙湖木业有限公司 |
沙芜乡铁石村 |
黄水华 |
15859818936 |
91350423L171276922 |
30m3 |
沙芜乡 |
三明清流汇翔木业有限公司 |
沙芜乡新矶村 |
陈玉坤 |
13850525566 |
91350423MA31PPT10G |
28m3 |
赖坊镇 |
清流县胜屹林业有限公司 |
赖坊镇官坊村 |
林伙根 |
13605992425 |
91350423MAC8Q9YH8W |
80m³/100吨 |
李家乡 |
李家乡盛益木材加工厂 |
李家乡新亭新村 |
陈秀华 |
18959459262 |
91350423MA8UB5XU88 |
55m³/70吨 |
田源乡 |
清流县源昌木制品加工有限公司 |
田源乡田口村 |
翁德恒 |
13859131908 |
91350423MA31XQMR52 |
70 m3 |
嵩口镇 |
福建立兴林业有限公司 |
嵩口镇围埔村 |
陈丽英 |
18806014979 |
91350423MA8RFBJT6P |
240 |
嵩口镇 |
三明市闽富恒贸易有限公司 |
嵩口镇嵩口村 |
邹诗平 |
15759088898 |
91350423MA8U1J5M8A |
60m3/80吨 |
②疫木就地除害处理与监管。发生疫情的乡镇疫木除害处理依据就地就近除害处理原则强化管理,疫木除害处理企业调入的疫木,只能进行旋切或切片,禁止转卖、异地加工或转作他用,并指定专人接收疫木,建立松木调入台账;并要将调入每车疫木过磅数量、车号照片和除害处理进度实时上传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监管平台移动客户端App。疫点乡镇和非疫点乡镇的疫木分区、标牌堆放,加工剩余物及时烧毁,不得作为他用或运出厂区。所有疫木(含木芯、边角料等)应于3月底前完成除害处理。疫木除害处理完毕和清场之后,提请当地林业站进行现场核查验收。
(四)监理措施
1.监理依据
明确监理单位的监理依据,依据国家及省、市行业的有关政策、文件等有关技术规范。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2.监理机构与监理内容
(1)监理机构
县自然资源局(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理,作为监理单位。
(2)监理内容
①施工前期监理:检查施工单位拟定的项目具体实施方案、进度计划安排是否符合《实施方案》和《施工合同》。包括时间安排、劳力组织、物资材料等。
②施工阶段监理:检查技术要求落实到位,时间节点是否符合防控要求,药品质量是否合格,防控质量是否到位。
a.死亡松树清理是否按技术要求实施,死亡松树及直径超过1厘米的枝桠除害处理要彻底,做到不遗漏、不流失;
b.及时发现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要求及时整改,出具整改通知书等;
c. 对公司完成工作量及工程进度进行确认;
d. 提交阶段性监理记录、监理报告、总结等。
3.监理方法与要求
采取巡视式现场监理,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防治作业,核实防治作业工作量,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业主与施工方,督促施工方限时整改。
监理单位随机抽查核实死亡松树清理数量、除害质量、防治作业面积、防治材料等,并在检查验收前提交监理报告。
监理比例:阶段性随机抽查验收。抽查验收小班数量不低于死亡松树小班数量15%。
(五)档案管理
1.档案内容。主要包括防治方案、应急预案,有关文件(包括本级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领导重要讲话、重要政策、资金配套安排、专题会议和督查通报等);松材线虫病监测普查材料(秋季普查报表、取样鉴定表、发生小班表等);检疫检查相关材料(涉木企业备案、检疫和检查情况);防治相关材料(包括防治和监理合同、防治和监理记录、进度报表、检查验收、工作总结等),以及联防联治、宣传培训等相关图片或影像资料等。
2.档案管理。各乡镇、自然资源(林业)各单位及相关部门要建立和完善档案资料。按照档案管理的规范和要求,对涉及松材线虫病防控的所有文件、方案、报表、政策、备案表以及各种图片和影像材料进行分门别类的归档并妥善管理。
四、质量验收及绩效评价
(一)质量验收
1.组织形式:乡(镇、场)自查,县自然资源局根据实际情况委托第三方或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多形式进行抽查。
2.检查时间:根据各项防治技术开展的时间和检查内容,确定各项防治措施的检查时间。松材线虫病防治检查每年开展2次,第1次春季检查安排在4-5月间;第2次年度检查安排在12月至翌年1月。4-10月份开展诱捕器挂设、换药、收虫抽查工作;4-6月检查白僵菌防治情况;日常开展松林巡查及死亡松树清理抽查。
3.检查内容:⑴死亡松树清除任务完成情况;⑵保护性采伐任务完成情况和质量;⑶松墨天牛综合防治措施完成情况;⑷疫情监测、秋季普查情况;⑸除害处理场所疫木除害处理情况,除治山场周边居民房前屋后薪材、木材存放情况;⑹内业技术资料收集和档案建立情况。
4.检查方法:采取外业和内业相结合的检查方法。内业检查由各林业站自查、林业局抽查,外业检查由各林业站组织相关单位对除治山场的施工质量、进度进行,林业局组织按比例进行抽查。
5.不合格的处理措施
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组织相关部门对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开展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不合格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经屡次整改不合格的进行全县通报,约谈,按合同条款扣除工程款,直至解除合同。
(二)成效检查与评价
1.组织形式。根据松材线虫病防控情况,采取县级自查、设区市核查的形式组织开展。
2.检查时间。秋冬季,可结合秋季普查结果复核工作进行。
3.检查内容。检查防控区内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情况,媒介昆虫防治、疫木除治、疫木监管、检疫封锁等情况。
4.成效评价。对照上年度秋季普查疫情发生情况,评价年度防控成效。检查结果纳入林长制考核,评定分值。并对社会化防治服务组织进行信用评价,上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
五、经费预算
(一)防控经费预算
按照清流县2026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计划,松材线虫病防控经费预算共为1002.8358万元,主要由以下七项构成:
1.疫情监测普查经费24.207万元
全县松林面积80.69万亩,监测内容包含日常监测与专项调查等。按平均每万亩0.3万元计,共需监测经费80.69万亩×0.3万元/万亩﹦24.207万元。
监测普查经费含购置无人机等普查设备。
2.清理各类死亡松树经费324.8万元
4640株×0.07万元/株﹦324.8万元 。
3.诱捕器诱捕松墨天牛经费3.1万元
挂设诱捕器50个。
①诱芯:50/个/次×3次×140元/个﹦2.1万元;
②工资(含绳子等材料费):50个/年×200元/个﹦1万元;
4.防治性采伐改造经费611.52万元
(1)林地清理费。要求松木伐桩1cm以上枝桠的就地除害处理,除治性采伐改造林地清理费用预计8123亩×300元/亩﹦243.69万元;预防性采伐改造林地清理费用12261亩×300元/亩﹦367.83万元,待防治性采伐改造第三方验收合格后由保险理赔费支出,林分未参保或不足部分采伐申请者自理。
(2)采伐设计费。由申请采伐者支付。
5.检疫执法工作经费10万元
包括检疫执法检查(含制服)、检疫复检,疫木监管与加工企业管理。
6.防治管理经费29.2088万元
用于方案制定、监理、招投标、专家评审、宣传、培训(业务交流),除治督导、检查验收、考核、会议等费用,按照防治费用973.627万元×3%﹦29.2088万元。
7.若发生新疫情,除治费用另行预算。
(二)资金筹措
2025年度我县松材线虫病防控经费预算共为1002.8358万元,这是一项防灾救灾工程,依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5〕61号),防控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同时林业部门积极向上争取、保险理赔等多渠道多层次筹集防治资金保障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根据《福建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清流县林长令第3号》精神,实行政府、林业“双线”目标管理,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各相关职能单位的日常工作议事日程。做到领导责任到位,目标任务到位,政策措施到位,规章制度到位,考核奖惩到位。同时,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现场督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协调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落实林长制,进一步完善重大生物灾害防控工作机制,压实疫情防控属地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协调解决防控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责任落实
坚持“属地管理、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原则。
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
负责全县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具体负责松材线虫病防控方面相关日常事务。
各乡(镇)人民政府
是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责任的主体,对本辖区的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负总责,要不折不扣贯彻中央有关生态安全保护的决策部署,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国务院有关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治决策部署;要按照防治目标责任制,将松材线虫病防治目标完成情况列入本级政府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林长制考核内容,确保防治责任落实到位,按时完成防治目标任务;要将松材线虫病疫情普查、监测预报、检疫封锁、疫情除治和防治基础设施建设等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要精心组织除治专业队伍,并加强除治专业队的管理,切实采取措施,及时开展保护性林分改造;要制定本行政区域有关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治的应急预案和防治方案,并全面组织实施,确保疫情防治组织到位,疫情处置到位。必须清理除害死亡松树,护林员必须加强对辖区内松林监测调查,发现死亡松树,及时报告,并对不明原因的死亡松树进行取样,送县森防检疫站检测。
县发改局
加强铁路等在建项目中松木及其包装材料使用管控,不使用来自疫区的松木及其包装材料。
县工信局、国网清流供电公司
1.加强电力等建设项目中松木及其包装材料使用管控,不使用来自疫区的松木及其包装材料;
2.支持林业部门在相关电力线路区域开展疫情除治。
县住建局
加强房地产等建设项目中松木及其包装材料的使用管控,不使用来自疫区的松木及其包装材料。
县交通运输局
1.负责公路两侧用地范围内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依规定对所辖区域内死亡松树进行清理除害,采取即死即清,并及时向当地林业主管部门通报情况;
2.加强在建项目中松木及其包装材料使用管控,不使用来自疫区的松木及其包装材料; 3.督促道路、水路等货运单位承运松科植物及其制品时查验《植物检疫证书》。
4.督促疫区内寄递企业落实对收寄松科植物及其产品的《植物检疫证书》查验。
5. 协调高速两侧用地范围内松材线虫病防控,依规定对所辖区域内死亡松树采取即死即清进行除害处理,并及时向当地林业部门通报情况。
县水利主管部门
负责水利工程及河流湖库管辖范围内绿化区域疫情防控,依规定对所辖区域内死亡松树进行清理除害(每 年3月底、12月底前各全面清理1次,4-8月每个月清理1次),并及时向当地林业主管部门通报情况;
2.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中松木及其包装材料使用管控,不使用来自疫区的松木及其包装材料。
县城建服务中心
1.负责城市公园绿地和园林绿化带等区域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依规定对所辖区域内死亡松树进行清理除害 (每年3月底、12月底前各全面清理1次,4-8月每2个月清理1次),并及时向当地林业主管部门通报情况; 2.加强市政工程建设中松木及其包装材料的使用管控,不使用来自疫区的松木及其包装材料。
电信、移动、联通、融媒体
1.负责加强通信基站、铁塔等项目中松木及其包装材料使用管控,不使用来自疫区的松木及其包装材料; 2.支持林业部门在相关通讯线路区域开展疫情除治,在林区铁塔上安装监测设备。
上述单位督促工程建设单位或相关企业:
1.在采购含有木质包 装材料的货物时,要求供货商依法提供《植物 检疫证书》;
2.在货物到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植物检 疫证书》交调入地县级 林业防治检疫机构查验,并建立木质包装材 料调进、使用管理台账 ;
3.承载、包装、铺垫、支撑、加固设施设备涉及使用松木材料的,事先将施工时间、地点通报所在地县级林业防治检疫机构;在施工结束后,及时回收或者销 毁用毕的松木材料。
县公安局
依法严厉打击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犯罪活动。
县自然资源局(林业主管部门)
1.组织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普查、检疫监管及疫情除治;
2.开展检疫检查,严防疫木及其制品非法流通,对违法违规调运松木及其制品行为进行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3.按照地方政府部署,建立疫情防控工作督查考核机制,组织开展督查检查考核工作;
4.负责协调疫情防控所涉部门;
5.组织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宣传培训。
6. 加强矿业建设与生产过程中松木材料使用管控,不使用来自疫区的松木及其包装材料。
县市场监管局
与林业部门联合开展对商贸市场的林业植物检疫执法检查,严防疫情人为传播。
县铁办
协调铁路两侧用地范围内松材线虫病防控,依规定对所辖区域内死亡松树采取即死即清进行除害处理,并及时向当地林业部门通报情况。
清流县人民武装部保障科
协调驻地部队做好营区内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及松木包装材料销毁,依规定对所辖区域内死亡松树进行清理除害(每年3月底、12月底前各清理1次,4-8月每2月清理一次),并及时向当地林业部门通报情况。县委宣传部门要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单位开展疫情防控公益性宣传,加强舆论宣传,提高全社会的防控意识。
省属及县属国有林场负责各自经营区范围内疫情监测、预防和除害工作,包括死亡松树调查、采样、清理及除害;诱捕器挂设及松墨天牛收集、汇总、上报;疫情调查、除治性与预防性采伐。及时向县林业局上报疫情监测数据。
县莲花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服务中心、县大丰山省级森林公园工作站要落实疫情监测普查,抓好日常监测,做好专项普查。
县保险公司要按照《福建省森林综合保险承保理赔业务规程》有关规定做好勘验、理赔工作,确保赔付及时、足额,提供优质、满意的理赔服务。
(三)防控机制
一是将松木防控工作纳入林长制工作考核,林业部门内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形成联防联控合力,提高防控成效。二是充分发挥森林保险作用,加强与保险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进一步理顺并推动森林综合保险工作。三是加强与毗邻县(市)的联系,协调完善与周边县、市的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情况通报及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周边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除治。
(四)资金筹措
根据福建省下达防控目标责任要求,松材线虫病防控经费应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按照地方投入为主,上级补助为辅的原则,在积极向省上争取专项补助的同时,各乡镇(场)和林业部门要加大资金的投入力度,并加强对防控经费使用管理,建立有效的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确保辖区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鼓励承保受益方依规向森林综合保险提出理赔。
(五)宣传培训
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培训、乡镇圩天、广告牌等多种手段,宣传松材线虫病危害性,普及防控知识、法律法规,提高群众的防控意识。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会议做好基层监测和防治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特别是做好乡镇(场)和村级监测员、护林员的培训,提高防控成效。
(六)督导检查
县林长办公室将于年底对各乡镇(场)防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对领导到位、责任落实、防控任务目标完成好的乡镇(场),予以表彰;对不能认真履行责任,没有完成防控任务目标的乡镇(场),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情况统计表
2.2025年松材线虫病发生和死亡松树分布情况一览表
3.2026年松材线虫病防控区划和计划一览表
3-1.2026年松材线虫病发生小班和除治性采伐计划一览表
3-2.2026年松材线虫病预防性采伐计划一览
3-3.2026年松墨天牛综合防治计划一览表
4.2026年松材线虫病防治经费预算表
附图:清流县2026年松材线虫病防控区划图和采伐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