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进一步加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直补对象资格审查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2017年8月18日印发的《进一步加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直补对象核减工作意见》(清政办〔2017〕143号)同时废止。
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8月6日
进一步加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
资金直补对象资格审查工作意见
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福建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型水库移民资金直补对象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闽水函〔2025〕798)文件精神,为维护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严肃性,进一步规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工作,全面加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直补对象的动态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补资金是国家为改善水库移民生产生活条件而发放的专项补助资金,其规范发放关系到移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国家政策的执行效果。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资金直补对象资格审查重要性,将其作为一项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抓紧抓实。
二、明确对象范畴,精准执行政策
(一)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直补对象核减范围
1.资金直补对象已死亡的移民;
2.资金直补对象中被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财政供养人员(含离退休人员),现役军人(含武警、消防)已提干或转为符合政府安置条件士官的;
3.资金直补对象中正在服刑人员(管制、缓刑、假释的除外),长期出国、出境人员(户口已迁至境外、国外);
4.资金直补对象中通过伪造证明材料、虚假和重复申报等不正当手段被纳入扶持范围的;
5.其他按政策规定应予以核减的情形。
在扶持期内,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直补对象发生以上情形的,应从下一年度起予以核减,停止发放移民后期扶持直补资金。
(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直补对象核增范围
1.资金直补对象中长期出国、出境人员已正式回国的;
2.资金直补对象中服刑人员已期满释放的;
3.对符合后扶政策规定、履行规范程序新增核定纳入后期扶持范围的移民人口。
在扶持期内,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直补对象发生以上情形的,应从下一年度起予以核增,并按规定发放移民后期扶持直补资金。
三、压实各级责任,从严规范审核
大中型水库移民资金直补对象资格审查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动态管理,每年核减一次。按村(居)民委员会调查摸底、乡镇初审并公示、县移民管理机构复审的工作步骤,明确责任、严格程序、认真核查。
(一)村级摸排。以村(居)民委员会为单位,开展资金直补对象核查工作。对照当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直补对象花名册,通过入户走访、召开移民户代表会议或张贴宣传等形式,逐户逐人认真调查,并复印相关证明资料(有关证明资料尽量取得被核减对象或其家人的签字认可),做到客观公正、有理有据,不道听途说、敷衍塞责。同时,规范填写《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直补对象核增(减)花名册》,经核查人员和村委会主任签名盖村委会公章后上报乡镇。
(二)乡镇初审。各乡(镇)要在村级调查上报《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直补对象核增(减)花名册》的基础上,对照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直补对象花名册与公安户籍管理系统、民政等部门公共信息平台数据进行比对,确定核增核减对象。经确认的名单在移民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本辖区内大中型水库移民资金直补对象资格审查工作情况上报,并附相关核增核减核减表格(上报材料要由乡镇主管领导签字并盖单位公章)。纸质版、电子版、公示照片于次年1月10日前报送县移民管理机构审查汇总。
(三)县级审查。县移民管理机构要及时汇总各乡镇上报的资金直补对象核增(减)花名册,再将直补对象人员名单与县委组织部(编办)、民政和人社、卫健等有关部门进一步比对,并将直补对象增减处理工作处理结果形成书面报告并附汇总表、核增(减)对象花名册、直补对象花名册报市移民管理机构审核和省移民管理机构核备。经市移民管理机构审批后,将资金直补对象增减处理结果在移民村进行通告。
四、加强组织保障,确保政策落地。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资金直补对象核减处理工作政策性强,涉及移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敏感度高。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明确工作职责,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地做好本辖区大中型水库移民资金直补对象资格审查工作,形成“纵向到底,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公示等形式,宣传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取得移民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形成良好的工作合力和舆论氛围。要认真分析研判不稳定因素,及时发现和处理核减工作中可能出现的矛盾纠纷,确保核减工作有序开展。
(三)强化监督,严肃追责。各乡(镇)要设立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直补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公开电话,明确专人负责受理群众举报,耐心做好政策咨询解答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县移民管理机构要加强对资格审查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对违背政策、徇私舞弊致使资金直补发放对象该减不减的,按照省监察厅等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严格执行水库移民政策法规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闽政移文〔2006〕112号)精神,依法依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对重复领取、虚报冒领该减不减,造成移民资金流失的,由乡镇负责如数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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