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5909-2000-2022-00007
  • 备注/文号: 长政〔2022〕15号
  • 发布机构: 清流县长校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3-15
长校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长校镇进一步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政〔2022〕15号
来源:清流县长校镇 时间:2022-03-24 20:31
 长政〔2022〕15

 

长校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长校镇进一步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党支部、村(居)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经研究同意,现将《长校镇进一步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清流县长校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5日

 

 

 

 

长校镇进一步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查

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工作,规范提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水平,根据《修改和完善<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实施意见>》(清政办〔2022〕1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长校镇各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开展清查,现就清查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请各村认真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农村集体“三资”是广大农民群众长期辛勤劳动积累的成果,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享有的权利,是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物质基础。当前我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仍然存在薄弱环节,管理不到位、家底不清、管理不规范、资产流失现象仍然存在,不仅影响了我镇农村经济发展,而且成为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隐患。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开展“三资”清理、加强“三资”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加强对“三资”清理工作领导

(一)加强领导,齐抓共管。镇成立“三资”清查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农业、经管、国土、水利、林业等部门人员组成;每个村成立“三资”清查工作小组,由村支部书记、主任任组长,成员由村两委成员财务人员、村务监督小组成员组成

(二)明晰思路,建章立制。开展“三资”清理,要本着“重点突出,全面推行;把握政策,宽严相济;群众参与,民主监督”的工作原则,核清 “三资”底数,纠正“三资”管理中的漏洞和问题,针对发现的漏洞和问题,及时采取有效对策,逐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三)坚持标准,严格实施。严格执行“三资”清理工作工作标准要求,对工作达不到要求的,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到位,确保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四)加强监督,严肃纪律。开展“三资”清理工作,是推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强化监督,严明纪律。对工作不认真、不积极、敷衍塞责的行为,要及时提出严肃批评,责令改正;对失职渎职行为要进行责任追究。要顾全大局、服务中心,既要惩治腐败、取信于民,又要化解矛盾,确保三资清理工作落到实处。

“三资”清理工作的主要任务和目标

各村要认真开展农村集体资金、资源、资产信息的清查核资工作,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信息进行全面、完整的清查核资,摸清家底,建立健全“三资”管理台账。理顺债权债务,规范各类经济合同,完善档案管理,并组织力量对被拖欠的承包金、租金等依法进行追讨清收。对于一时不能收回的款项,要明确时间节点和债权债务主体,签订还款协议。整理收集“三资”基础数据信息,按照规范标准格式录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系统,形成“三资”信息台账,健全管理制度,促进集体资金的规范管理、资产的保值增值和资源的合理利用,壮大集体经济,推动农村改革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具体工作目标是:

(一)全面摸清村集体所有的“三资”存量、结构、分布和运用效益情况,做到账实、账款相符。

(二)核实集体所有的“三资”总额,理顺产权关系,维护集体和农民合法权益。

(三)建立登记台账,把集体所有的资产资源全部纳入管理范围,及时反映开发利用和处置情况。

(四)通过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和监督。

“三资”清理范围及重点问题

(一)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清理工作范围是村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各种流动资产、农业资产、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其他资产;集体所有的土地、林木、山岭、园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资源性资产;债权债务;各类经济合同的履行情况等

(二)清重点问题

     1、财务制度执行问题,重点清查是否能坚持民主理财,财务公开制度是否落到实处,财务预决算、收入管理、收支审批、资产台账、资源登记、财会人员、档案管理、审计监督等,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严格执行。

  2、贪占挪用集体资金的问题。重点清查集体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是否存在账外账、“小金库”、坐收坐支、贪污挪用等问题,支出是否按规定审批,是否存在虚列工程、虚开发票、重复报账等问题,现金账面余额与库存现金余额是否相符,经营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白条顶库,挪用集体资金,村干部违规经管现金、公款私存等问题。

   3、集体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重点清查资产是否流失,是否存在长期出借,侵占资金以及盲目购置,高价购置,低价处置,侵占私用违规淘汰等问题;资产的经营、出租、发包是否经过民主决策,有无租赁,承包合同,是否存在程序不合法,手续不完善,承包不透明等问题,工程建设项目是否按规定公开招标,是否存在暗箱操作,收受贿赂等问题。

  4、债权债务不实的问题。重点清查债权债务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违规举债、债务不入账,虚列债务等问题;债权是否明确具体,是否进行了及时有效的催收,是否存在清理债权不入账,违规处理死账、呆账问题。

  5、违规违法处置集体资源的问题。重点清查集体预留机动地的发包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人情承包,职权承包、合同长期不兑现,承包费不入账等问题;对“四荒地”等其他资源性资产拍卖收入或承包费是否及时、足额登记入账,是否存在明显的低价拍卖,人情合同,权利合同,只承包不治理,套取国家补助资金等问题;对改变农业用途的土地,应当清查征占土地手续是否完备,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存在违法出售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等问题;对开展经营性活动使用的集体土地,应当清查开发过程中是否存在谋取私利,收受贿赂,贪污集体资金等问题。   

“三资”清理工作的操作程序

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严格按照清理、登记、核实、上报的程序进行。

(一)清理。以村自查为主,农业、经管、国土、水利、林业等部门全力配合,集体“三资”全面进行清查,逐笔逐项清理。资金、资产的清理,要以村财务账为依据,坚持账内账外相结合、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以物对账,以账查物,全面清点品种、规格、型号、数量,查清来源、去向和管理情况;对土地资源的清理,要以土地确权工作数据为准,查明土地分布、实际数量及其权属,同时开展土地流转情况调查,对土地承包合同进行清查整理;对林业资源的清查,要查明林业资源分布,林业资源状况,林改情况,林地承包合同履行情况等;村集体的其他资产资源要应查尽查,不留死角,防止村集体资产流失。

(二)登记。“三资”清理过程中,按照县里统一制定的清理核实情况登记表,清理一项登记一项。资产资源的登记要按类别详细登记其名称、数量及使用情况。登记的内容要全面,事实要清楚,数字要准确,做到不遗不漏。

(三)核实。对已清理登记的集体“三资”,由清查工作小组进一步逐项逐笔进行核实。重点对“三资”的数额、权属、台账与实物、处置与管理等情况进行核实。经过核实后的“三资”,要做到数额无误,产权明确,现状清楚。

)上报。经过核实“三资”清理结果,由村支部书记主任财务人员,村民主理财小组组长分别签字后上报“三资”监管办公室

“三资”清理工作的实施步骤

这次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从20223月开始,到2022531日前结束,分个阶段实施。

(一)组织发动(2022年331日前

镇成立“三资”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各村成立“三资”清理工作小组,制订“三资”清理工作方案,召开“三资”清理工作会议,部署“三资”清理工作 

(二)全面清理(2022年41日-2022年6月30日

各村对村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进行自查登记,填写统一印制的“三资”情况登记表,由村民主理财小组核实并报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再汇总上报。“三资”清查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村自查上报“三资”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做到账账、账表、账款、账实、账证“五相符”。要对资产、资源的发包、租赁情况进行全面清理,依法依规、实事求是修订完善合同。将本村经检查核实的“三资”情况分别设置资金、资产和资源台账,台账一式二份,上报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办公室一份、村存档一份。

总结提升2022年71日-2022年8月31日

“三资”清查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成果验收,针对清产中发现的问题,要健全完善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制度,编写工作总结报告。建立年度资产清查制度和定期报告制度,每年末开展一次资产清查,次年3月15日前将清查结果上报,将清查数据统一纳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系统,推动全镇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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