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5127-2000-2025-00004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 清流县审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9-30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
审计工作报告
——在清流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清流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会议报告2024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福建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规定和市审计局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局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重点审计了县财政局具体组织2024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县工信局、县残联等2个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对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国有资产股权投资及收益情况、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并对上年度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从审计情况看,2024年县本级各预算单位能够坚持以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化拓展“三争”行动,推动“四领一促”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财政预算执行总体平稳。
统筹协同,增强财政保障。依法加强税费征管,积极拓宽增收渠道,全年向上争取资金19.71亿元,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0.86%。优化支出结构,有效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统筹资金资产,保障“三保”政策落实到位,为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和基本民生提供财力保障,县级财政总体运行平稳。
用心服务,增进民生福祉。办好民生实事,全年民生支出16.93亿元,教育支出427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166万元,提升教育保障,深化医疗改革;安排26795万元资金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积极服务稳就业大局;着力筹集资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及困难人员救助,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
凝聚合力,防范化解风险。开展债务动态监控和舆情监测,加强债务统计分析,制定一揽子到期债务化解措施,未发生地域性、系统性风险;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落实零基预算,强化绩效结果应用,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和资金效益;加强项目投资预决(结)算审核力度,全年共核减金额9355万元,评审质效有所提升。
一、县财政局组织县本级2024年度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一)基本情况
2024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70亿元,同比增长0.86%;加上上级补助、调入资金、债务转贷等,收入总量24.08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0.92亿元,同比下降0.66%;加上补助下级、上解上级、债务还本等,支出总量23.59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49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0.95亿元,同比增长227.59%,加上上级补助、调入资金、债务转贷等,收入总量8.53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3.40亿元,同比增长10.75%;加上补助下级、上解上级、债务还本等,支出总量5.47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3.07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13万元,同比下降99.51%;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加上调出资金,支出总量13万元;收支平衡。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44亿元,同比增长18.09%;支出2.21亿元,同比增长11.61%;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2.23万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和执行精准性不足。一是追加预算不够科学。2024年58个部门或乡镇申请追加123笔预算指标,截至2025年2月底,尚有37笔未支出;二是结余资金预算统筹不够有力。截至2024年12月31日,在结转2024年及以前年度预算指标(含专项资金、债券资金)超过2年以上结余资金占17.9%。2024年从预算单位中收回存量资金,支出率3.07%,造成二次沉淀;三是存量资金清理不够到位。截至2024年12月31日,县教育系统结余结转162笔指标未纳入预算统筹安排使用;各校实有账户上存量资金也未按规定清理上缴。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不够规范。一是预算制度不健全。县财政局未按规定建立覆盖全部国有企业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对国有资本投入、收益及运营等缺乏有效监管。二是预算执行不到位。2024年仅完成经调整后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的1.88%。三是经营收益应缴未缴。县财通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县财通公司)未按规定上缴经营收益。四是会计核算不规范。县财政局将应列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县财通公司上缴整改投资收益,列作“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科目核算,影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真实性。
3.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够规范。一是专项债券资金拨付缓慢。截至2025年3月31日,专项债券资金支出率84.07%。二是绩效评价结果未有效应用。县财政局绩效评价未覆盖省、市、县专项资金,也未将绩效评价结果有效应用于预算安排。三是财政信息未按规定公开。县财政局未履行公开财政专项资金清单目录的职责,未及时公开专项资金信息。  
4.财政收入管理不够规范。一是收入滞留代管专户。“购买补充耕地指标”区域间转移收入及县农水局等4笔非税收入均在财政代管专户过渡,未及时缴库;二是应缴未缴资产出租收入。2023年7月—2024年12月,县财通公司代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收入未按规定上缴国库;三是落实“收支脱钩”政策不彻底。2024年县财政局预留市监局、应急局等2家非税收入执收单位业务经费,分别按上缴收入的70%、80%编制预留经费用于业务经费支出。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本次审计对预算单位的预算管理和资金统筹情况、专项资金管理情况、资产管理和盘活利用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审计,并重点对县工信局、县残联等2个部门及所属单位实施现场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相关部门单位预算收支基本遵守预算相关法律法规,基本反映财务收支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县工信局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1.项目补助资金审核把关不严。2024年2月,县工信局拨付福建省清流县七星岩羊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星岩羊肉馆)福品企业改造提升项目补助资金,存在以旧充新,虚列7台空调采购款获补助的现象。此外,餐厅改造、停车场硬化等大额工程款项的申报材料均无转账支付凭证,也未取得正式发票。
2.企业退休职工补贴发放不精准。县工信局在发放4家企业退休职工的工龄补贴、粮食补贴、山区补贴(统称三项补贴)过程中,因已故未核实造成多发补贴,因停发未核实造成少发1人补贴。
3.存量资金清理不到位。截至2024年末,尚有2019至2022年科技特派员经费等4笔结余资金未及时清理上缴。
4.个人所得税款扣缴不合规。一是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款。截至审计日,县工信局2021至2022年代垫4名干部个人应负担的税款未向个人收回。二是应缴未缴个人所得税。县工信局挂账原商务局代扣的个人所得税未及时清理上缴。
5.落实整改不彻底。一是2024年1月县委巡察已指出原外贸公司位于清流县龙舟路的5套宿舍楼资产未登记入固定资产账,存在资产失管问题,截至审计日该笔资产仍未办理产权登记,未记入固定资产账;二是2024年9月,县工信局根据(明审财报〔2024〕1号文)审计整改要求,追回超标准发放的高宝矿业等3家企业省级技改奖补资金,挂账未及时上缴财政。
(二)县残联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1.预算编制不到位。2024年县财政局批复县残联肢残、智残等五个专门协会活动经费,但实际发生协会活动支出占批复预算的45%。
2.残疾人居家托养项目推进缓慢。2024年2月县财政拨入残疾人居家托养项目专项资金,要求完成2024年居家托养人数99人,截至2025年3月,该项目仅完成招标事项。
3.残疾人权益保障不到位。截至2025年4月9日,市、县两级残联为持证残疾人投保了身故及医疗保险,在保险期间身故人数178人中,有72人未按约定及时理赔。
4.未严格落实乡镇残疾人专职联络员待遇。2024年,全县13个专职联络员中有一人未参保养老保险。
5.残疾人创业项目补助申报不及时。2024年12月,县残联拨付13户个体经营创业补助资金,均为2024年申报2017至2023年度个体经营户,存在延迟申报现象,其中7户延迟申报时间超过2年。
三、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结合县本级及部门预算执行、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同步对2024年度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2024年国有资产股权投资及收益情况、2024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各相关部门单位积极贯彻落实重大政策,发挥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效能。但也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2024年度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1.材料审核把关不严。县工信局在开展2024年家装厨卫“焕新”和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活动过程中,对参与企业的申请材料把关不严,存在未按规定提交《承诺书》、漏盖公章、联系人不一致等情况。
2.补贴佐证材料不全。部分参与活动企业在开展2024年家装厨卫“焕新”补贴活动过程中,未按市商务局要求留存档案资料。
3.部分活动未有效开展。县域内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参与补贴活动积极性不高,造成县工信局未能落实2024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发放工作部署。
4.资金使用不及时。截至2024年12月30日仅支付2024年清流县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涉及项目资金的42.02%,未按文件规定时限拨付资金,剩余资金县财政局于2025年3月18日发放到位。
(二)2024年国有资产股权投资及收益情况
1.部分投资单位管理不规范。县九龙湖矿业有限公司为县财通公司三级公司,其经营状况(含股权投资项目)均未纳入县财通公司统一管理,财务报表也未并入县财通公司。此外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县自然资源管理局事业干部,身份不合规。
2.投资履约不到位。清流县金星园建设发展公司(以下简称金星园公司)与福建清流开元射击训练基地有限公司签订投资协议,截至审计日,金星园公司仅完成用地作价入股,未完成现金注资,容易引发投资纠纷。
3.股权投资转让核算不规范。2024年3月20日,县九龙湖矿业有限公司将原投资的津鹏矿业36.3%长期股权投资转让给福建福多邦科技有限公司,全额用于冲减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未体现投资收益。2024年6月11日,县九龙湖矿业有限公司又以实收资本的方式上缴县财通公司,双方均未体现投资收益,影响县财通公司利润的真实性。
4.部分国有资产股权投资未实现保值增值。2000年至2024年间,向三明恒源供水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投资,占全县股权投资54.52%,从投入至今均未获得投资收益。
5.部分投资单位履行股东职责不到位。清流县金星园公司作为清流开元射击训练基地有限公司的股东,未能跟踪掌握公司的投资经营情况,未参与该公司对清流丽诗丹顿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股权投资的决策,履行股东职责不到位。
6.国有资产股权投资机制缺失。县国资发展运营中心及相关投资单位均未建立国有企业股权投资管理监督相关工作机制,对投资单位经营决策情况、财务报表等经营成果跟踪措施不够有力,参与监督管理工作较为薄弱。
(三)清流县2024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使用情况
1.用人单位未足额申报缴纳残保金。每年有16至95家不等的行政企事业单位未足额申报缴纳残保金。
2.公示制度执行不到位。县残联未按规定将用人单位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未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向社会公布。
3.残保金结余核算不规范。近三年残保金账面结余未在总预算会计账面“一般公共预算结余”科目核算体现。
四、2024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指出问题整改情况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县政府高度重视本级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并将2024年度审计整改跟踪督促纳入2025年审计项目计划,要求各相关责任单位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作措施,健全长效机制,切实担起审计整改政治责任,确保审计发现问题按期整改到位。   
截至目前,2024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不规范、资金入库不及时、未及时拨付支持企业发展资金、未及时盘活存量资金、制度执行不到位等5个方面问题均已按审计建议整改到位。
五、审计建议
从审计情况看,今年全县财政管理质量稳步提升,合力推动经济平稳运行。但在预算统筹管理、地方债务管理及财政资金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定薄弱环节。现结合审计发现问题及我县实际,建议如下:
1. 健全预算管理体系,强化绩效应用效能。构建全面覆盖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压实收益收缴责任,确保国有资产收益应收尽收。建立动态评估机制,精准编制追加预算,严格规范预算调整程序。进一步扩大绩效评价范围,将绩效结果深度融入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等环节,形成“编制—执行—评价”的闭环管理,切实提升预算管理质效。
 2. 强化预算执行监管,提升资金使用效率。针对预算执行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建立结余存量资金动态清理机制,及时盘活沉淀资金。加快专项债券拨付进度,确保资金及时使用。严格落实收支脱钩政策,规范非税收入缴库流程,定期清查代管专户资金,防止资金滞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 强化项目资产监督,筑牢财政监管防线。聚焦项目建设与资产管理领域,建立项目全周期动态监督台账,将预算评审、招标等关键环节纳入台账管理,实施全过程动态监督。完善内控机制,严格落实财政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发现并堵塞管理漏洞,全面筑牢财政监管防线。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出具审计报告,提出了整改要求和审计建议,并督促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要求落实整改。下一步,县政府将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督促相关部门做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并举一反三,深入查找管理漏洞的问题根源,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推进的关键一年。审计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扣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更高站位服务发展大局,以更实举措强化监督质效,为推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审计保障!
以上报告,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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