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5100-0200-2013-00005
- 备注/文号: 清政文〔2013〕102号
- 发布机构: 清流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13-07-02
- 有效性:有效
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研究,现将《清流县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点线面”攻坚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清流县人民政府
2013年7月2日
清流县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点线面”攻坚计划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抓好城乡建设,着力提高城镇化质量,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点线面”攻坚计划,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的意见》(闽委办〔2012〕26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点线面”攻坚计划的指导意见》(闽政文〔2012〕106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点线面”攻坚计划的通知》(闽政办〔2013〕16号)和《三明市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点线面”攻坚计划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总体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点线面”攻坚计划的部署,从2013年起至2014年,开展完整社区建设、城乡规划提升、城市功能提升、园林水系提升、市容市貌整治、交通秩序整治、美丽乡村建设七项行动。重点抓好“点”(城乡社区的规划、整治和建设,打造完整社区)、“线”(包括快线和慢线,快线是永宁高速公路沿线、204省道和307省道沿线两侧的绿化和整治,慢线就是自行车和步行道系统的建设,打造人居环境走廊)、“面”(小流域治理,打造青山绿水的田园风光)三个层次的攻坚突破,加快形成完整的“点线面”系统,凸显规模效应,进一步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完善城乡基础设施、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做到规划作用更加突出,城市功能更加完善,河流水系更加清新,市容市貌更加整洁,交通秩序更加文明,乡村环境更加美丽,建设大美清流。
项目安排:全县2013年初步计划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点线面”32个试点项目,计划总投资17.7亿元,其中,2013年计划完成投资5.6亿元(详见附件2)。县城市建设和城镇化战役指挥部与各乡(镇)、各部门要对照省、市、县要求的硬性指标任务和各自实际,调整充实项目清单和建设内容,并提早策划一批新项目,做好2014年的项目储备工作。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完整社区示范建设行动。
2013年全县实施完整社区示范建设行动项目7个,项目总资2.1亿元,计划投资1.4亿元。
1、城市社区:“文华新城”总投资1.6亿元,其中2013年计划完成投资9000万元。按照“六有五达标三完善”的要求。到2013年底前要完成幼儿园、配套完善市政设施、公园、绿化。2014年做到设施完备、服务齐全、特色鲜明、环境优美、管理规范、温馨舒适。
责任单位:住建局(牵头责任单位)、国土局、城管局、龙津镇。
2、农村社区:农村社区6个,计划投资5170万元。分别是赖坊乡赖武村、李家乡鲜水村、嵩溪镇青山村,沙芜乡铁石村、田源乡田口村、龙津镇供坊村
要全面落实村庄规划好、建筑风貌好、环境卫生好、配套设施好、绿化美化好、自然生态好、管理机制好的“七好”要求,推进“三分两无”(即雨污分流、人畜分离、垃圾分拣、路无浮土、墙无残壁),引导建设“三统一特”(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配套、特色明显)的农村住房,普遍改善村庄环境面貌。具体任务要求是:
(1)重点开展五方面整治。整治生活垃圾,深化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建立“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2014年底前镇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率达70%以上;整治生活污水,实施雨污分流,合理选择雨水排放和生活污水处理方式,2014年底前镇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30%以上;整治旧房外观,重点整治村庄裸房,体现乡村风格和地域特色。整治乱堆放乱拉线,拆除违章建筑物,房前屋后整齐干净。整治农业废弃物,集中建设禽畜圈养点。
(2)重点提升五方面水平。提升公共设施配套水平,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等。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普及率达到85%。提升绿化美化水平,大力开发“四旁四地”,建设乡土气息浓郁的绿化景观,2014年,村庄绿化覆盖率达30%。提高农村公路通行服务水平,改善村庄内部交通及出行条件,2014年,农村客运覆盖率达到98%和村庄主要道路硬化率达到100%。提升生态保护水平,保护山水田林,疏浚河塘沟渠,营造良好自然生态环境。2014年,村庄河塘沟渠疏浚率达到100%。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建立环境整治长效管理机制,逐步走上规范化、长效化轨道。
责任单位:各乡(镇)(牵头责任单位),交通局、县农办、防空办、城管局、公务员局、土地收储中心、国土资源局、住建局、环保局、移民局、水利局。
(二)实施城乡规划提升行动
2013年全县安排城乡规划提升行动项目2项,项目投资430万元。①控规项目2个,分别是为马头山片区、楼下与供坊村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②专项规划5个,分别是绿道网专项规划、排水工程专项规划、综合防灾减灾专项规划、防洪排涝专项规划、综合交通专项规划(含停车场)等。以上项目要求年底前完成。县城规划区,2014年实现近期建设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完善规划审批制度,完善城乡规划公众参与制度,提高规划工作效率和质量。建造城市标志性建筑苏区广场综合大楼,加快建设进度,塑造清流特色的城市风貌,打造特色街道,一条街道一个特色。做好滨河路第二期沿街立面的改造工作,使其具备时代气息的同时各具特色。
村镇规划建设应以生态优先、景观优先、公建优先为准则,高标准、高起点地编制“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并注重与乡镇、村庄布局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划的有效衔接,强化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塑造村镇特色风貌。
责任单位:住建局(牵头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实施城市功能提升行动
2013年全县安排城市功能提升行动项目9个,总投资11.78亿元,其中2013年投资2.59亿元。具体任务要求:
1、城市综合体,共3个项目,项目总投资10.8亿元,2013年计划完成投资2.0亿元。即城南片区综合开发项目、光明城市广场项目和龙津华府项目。
城南片区综合开发项目:总投资7.0亿元,主要内容是城南工业园建设、公园、特殊学校、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磐安国际城。2013年计划完成投资1.0亿元,年底前完成路网和公园绿化建设,特校、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磐安国际城一期工程建设,做好吉阳新能源等企业入驻园区准备。
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牵头责任单位)、住建局、教育局、文广新局、城投公司、残联
光明城市广场项目:总投资2.6亿元,由商业广场、大型超市、图书馆、文化馆、青少年宫、电影院、高档住宅组成的城市综合体,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2013年计划完成投资0.7亿元,年底前广场、“两馆”及电影城完工,部分高档住宅主体完成。
责任单位:文广新局(牵头责任单位)、教育局、住建局
龙津华府项目:项目总投资1.2亿元,由购物中心、幼儿园、广场、沿河小商品街、高档住宅(古典风格)组成的城市综合体,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2013年计划完成投资0.3亿元,要求幼儿园、沿河小商品街完工、部分商住楼完工。教育局负责做好南区幼儿园的顺利开学的相关工作。2014年完成相关管线和道路绿化工程。
责任单位:教育局(牵头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住建局、文广新局、城投公司
2、改善城市综合交通,共3个项目,总投资6300万元,2013年计划完成投资3400万元,分别是屏山路改造二期、城南段道路建设、公共停车场建设。
屏山路改造二期项目:总投资600万元,2013年完成非机动车道、绿化、附属设施等。
责任单位:城投公司(牵头责任单位)、城管局、住建局
城南段道路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2013年计划完成投资1000万元。建设长约1500米,宽36米 ,绿化带4500平方米,LED路灯100盏,管道(强弱电)及栏杆。2013年年底开工,2014年完工。
责任单位:城投公司(牵头责任单位)、城管局、住建局
雷公铺物流园区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总投资3200万元,2013年计划完成投资1800万元。2013年完工,并投入使用。
责任单位:交通局(牵头责任单位)、城管局、住建局
3、提高城市防涝排涝能力,共1项。具体要求是我县城旧城区排涝标准达到5-10年一遇,新城区10年一遇以上。
城区排水工程:2013年计划完成投资1000万元,整治城市内涝点,加强排洪能力。
责任单位:住建局(牵头责任单位)、水利局、城管局
4、供水、污水处理:共2个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2013年计划完成投资1500万元,分别是城区供水管网改造项目和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强化污水垃圾收集处理,完善供水供气设施建设。推进水厂和供水管网技改。
城区供水管网改造项目: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2013年完成屏山路2公里、长兴南路1.8公里管网铺设。
污水管网建设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2013年续建完成投资500万元,南区五里亭3公里污水管网建设。
责任单位:住建局(牵头责任单位)、县自来水厂
(四)实施园林水系提升行动
以建设生态宜居城市为目标,全面提升园林绿化水平,不断巩固省级园林县城创建成果,加快城市绿道网建设。充分利用现有道路、景观资源等,分类建设生态型、郊野型绿道。各乡(镇)参照该规划先进行镇本点的绿道示范建设工作。特别是做好特色路标规划设计和建设工作。2013年全县安排园林水系提升行动项目5个。项目总投资1.56亿元,其中2013年计划完成投资7400万元。分别是南极公园项目、迎宾路拓宽与绿化项目、南区主干道绿化项目、碧林公园防洪堤及景观项目、龙津河(城区段)治理项目。
1、南极公园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2013年计划完成投资2800万元,完成公园水体围堰、基础设施及部分苗木种植。
2、迎宾路拓宽与绿化项目:总投资1600万元,2013年计划完成投资600万元,2013年年底工程开工,2014年完工。
3、南区沿主干道绿化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2013年计划完成投资200万元,2013年年底工程开工,2014年完工。
4、碧林公园防洪堤及景观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2013年计划完成投资3000万元,防洪堤建设基本完成,廊桥至公安大楼段景观初具规模,2014年底工程竣工。
责任单位:城投公司(牵头责任单位)、住建局、水利局、城管局。
5、龙津河(城区段)治理项目:总投资800万元。清理沿河积淤、乱石、杂草,打造水清、河畅、景美水系,同时丰富沿河绿化植物景观,提升河道及沿岸景观品质。
责任单位:水利局(牵头责任单位)、环保局、城管局。
(五)实施市容市貌整治行动
2013年全县安排市容市貌整治行动(共3个项目),计划总投资1.64亿元,2013年计划完成投资6190万元。分别是河滨路立面改造二期工程、长兴北街苏区广场建设、数字城管项目等。
1、河滨路立面改造二期项目:总投资约1000万元。2013年计划完成河滨路沿街立面改造、规整店牌、门窗、户外广告等。
责任单位:住建局(牵头责任单位)、城投公司、城管局
2、长兴北街苏区广场建设项目:总投资约15000万元,2013年计划完成投资5000万元,年底前3万平方米广场工程完工,博物馆、档案馆主体基本完成。
责任单位:文广新局(牵头责任单位)、住建局、档案局
3、数字城管项目:总投资360万元,2013年计划完成投资190万元。推进城市长效管理。建立“大城管”综合管理机制,实施网格化精细管理。增加监控设施,建立监控系统,确保9月前投入使用。
2013年底前制定出台我县城市(城区)管理相关规定,修订完善管理标准和考评细则,形成规范化、常态化的城市管理体系。
责任单位:城管局(牵头责任单位)
(六)实施交通秩序整治行动
1、新公安局路口交通改造项目:总投资500万元,2013年完成,路口绿化带道路隔离、红绿灯设置、路面铺设等。
2、渣土车管理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实施企业化管理(公路港项目),渣土车安装卫星定位。
3、城区交通道路整治项目:总投资300万元,2013年底前完成长兴路、凤翔街、碧林路标示停车泊位更新;迎宾路隔离绿化带改造。
责任单位:城投公司(牵头责任单位)、交警大队、城管局、交通局。
(七)实施美丽乡村建设行动
2013年全县30个村庄列入“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计划投资9.87亿元(含农村社区)。其中以下三个项目共投资4680万元。
1、打造公路整治示范线(共1个项目)。
永宁高速清流龙津镇段公路沿线项目:总投资900万元,2013年底前完成沿高速线供坊等村庄62户进行立面改造和生态环境整治。
责任单位:龙津镇政府(牵头责任单位)、住建局、国土资源局。
2、实施小流域整治(共2个项目)。
清流县长潭河里田段河道清淤工程项目:总投资1700万元,防洪标准按10年一遇设防,设计治理河段长5.5km,2014年底完成。
清流县罗峰溪河道治理项目:总投资2080万元,规划综合治理长度4.0km,2014年底完成。
责任单位:水利局(牵头责任单位)、农办、环保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城市建设和城镇化战役指挥部负责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点线面”攻坚计划的协调、检查、验收等工作。成立由县委副书记余建地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邓炳辉任副组长,各乡(镇)人民政府,文明办、县农办、县委老干部局,住建局、城管局、经贸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财政局、公安局、教育局、民政局、国土资源局、交通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卫生局、生态环境局、旅游局、交警大队、城投公司等相关单位为成员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点线面”攻坚计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和协调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邹卫东同志但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确定联络员,定期召开专题协调会议,全力抓好各项任务的组织实施,合力推进该项工作的开展。
(二)落实资金保障。
附件:
1、2013年清流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点线面”攻坚计划项目清单
2、清流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点线面” 攻坚计划工作领导小组
清流县人民政府
2013年7月2日
附件1
清流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点线面”
攻坚计划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余建地(县委副书记)
常务副组长:邓炳辉(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 王 争(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林新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雷根旺(县政协副主席)
王文光(县法院院长)
郑丰满(县公安局政委)
成 员:邹卫东(县住建局局长)
黄 非(县农办主任)
胡永欢(县国土局局长)
兰根旺(县财政局局长)
罗承文(县发改局局长)
陈 健(县环保局局长)
张增旺(县农业局局长)
丘自文(县交通局局长)
巫光铭(县移民局局长)
杨锦铨(县水利局局长)
罗相忠(县林业局局长)
江长文(县文广新局)
吴爱银(县卫生局局长)
黄晓彬(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黄连东(县城投公司经理)
陈喜雄(龙津镇镇长)
叶 峰(嵩溪镇镇长)
邓国桢(嵩口镇镇长)
肖仓满(长校镇镇长)
谢荣响(林畲乡书记)
康荣光(温郊乡乡长)
周美华(余朋乡乡长)
李水旺(田源乡乡长)
王兴炳(里田乡乡长)
许玉峰(李家乡乡长)
蔡和轼(灵地镇镇长)
陈先根(赖坊乡乡长)
雷正旺(沙芜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邹卫东同志兼任。
清流县人民政府
2013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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