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5908-0300-2018-00013
- 备注/文号: 里政〔2018〕42号
- 发布机构: 清流县里田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05-30
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现将《里田乡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里田乡人民政府
2018年5月30日
里田乡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乡夏季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我乡火灾形势安全稳定,现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乡政府成立夏季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副乡长任组长,派出所副组长,乡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综治办。
二、工作目标
本方案以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为目标,针对夏季6至8月高温,雷电台风等极端恶劣天气,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切实消除各类火灾隐患,杜绝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全乡夏季期间火灾形势持续平稳,为全乡人民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三、实施步骤
(一)调查准备阶段(2018年6月1日至10日)
1.明确部门职责。派出所、安监站等部门要对夏季期间举办的群众性活动逐一登记造册,澄清底数,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一律不予审批,对烟花爆竹储存点、销售点以及周边建筑工地、可燃物资仓库等高危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划定警戒区域,督促经营业主清理可燃物,落实用火用电管控措施,确保消防安全。村建、安监、消防等部门,在夏季期间要联合开展居民住房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查处关闭常闭式防火门、堵塞疏散通道、占用消防车通道、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等消防违法违规行为。民政、残联和包村组要对各村村民尤其是木质结构低保户、残疾人生活用火用电消防隐患进行排查。各村委会、有关单位要以“九小”场所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排查整治力度,打通疏散通道,清理违规留宿人员,规范用火用电管理,杜绝火灾隐患。文化站、有关村委会要对辖区文保单位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2.完善应急预案。乡消防站要根据夏季高温,易造成火灾特点,立足“灭大火、打恶仗”,扎实做好各项灭火救援准备工作,深入人员密集、易燃易爆、活动场所和居民建筑房屋开展“六熟悉”,完善灭火救援预案,逐一开展实战演练。一旦发生火灾,要按照“五个第一时间”的要求,加强首批灭火力量,及时启动灭火救援预案和社会力量联动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宣传动员阶段(2018年6月11日至20日)
1.加强宣传攻势。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各村和有关部门要通过广播、微博、微信、车载喇叭、手机短信、宣传栏、张贴标语等途径,循环播放消防安全公益广告。乡消防站要指导学校、商店、超市、木制品厂、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一次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和应急疏散指导。
2.突出工作重点。派出所、安监站对学校、商店、超市、木制品厂、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逐一进行监督检查,做到有检查记录、有整改登记、有执法台帐,并督促责任单位逐一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严防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3.精心周密部署。乡政府通过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会议等形式,对夏季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进行安排。乡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别组织召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会议,通报近期火灾隐患和消防工作情况,安排部署当前消防安全工作。
(三)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6月21日8月31日)
派出所、安监站、消防站将组织有关部门,结合正在进行的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劳动密集型企业专项整治活动,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联合检查。集中开展夜间清查整治,严厉查处堵塞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违章动用明火、违规留宿人员等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对夏季期间举办的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群众性活动场所加强检查力度。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单位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真正把清查整治行动摆在重要位置,明确工作任务,细化责任目标,强化督导检查,动员一切力量,形成清剿火患的高压态势。
(二)严格追究问责。根据《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 “一岗双责”责任制原则,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各行业领域负责人是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各挂包村领导、乡直各单位、各行业领域相应分管领导对各自挂包村,各自分管领域内消防安全负领导责任,对消防安全检查不到位、未履行监管职责的,予以通报批评。凡因工作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将严格进行责任倒查处理;发生较大以上火灾或亡人火灾的,责任单位要向乡政府写出专题报告;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领导以及有关职能部门责任。
(三)强化督促检查。乡纪委、监察室将适时派出督查组,对各部门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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