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5127-0200-2018-00008
  • 备注/文号: 清审〔2018〕21号
  • 发布机构: 清流县审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09-11
清流县审计局转发审计署关于 印发《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 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的通知
清审〔2018〕21号
来源:清流县审计局 时间:2018-09-11 10:00

局各股(室)、中心:

  现将《审计署关于印发〈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的通知》(审办发〔20182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审计署关于印发〈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的通知》(审办发〔201823号)。

   清流县审计局

  2018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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